“司法局构建和谐社会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1、努力搞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调研信息网络。对辖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要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报告,力争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民间纠纷必需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调解技巧;三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六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四是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机制,扩大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特别要做好与法院调解、治安调解的衔接,要结合农村的实际,努力挖掘人民调解的潜力与空间,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
2、社区矫正工作要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工作,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抓住重点,系统深化管理教育工作,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特别要通过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创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机制。
3、安置帮教工作要以推进“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构建区、镇、村三级帮教网络,抓好“两劳”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帮教责任制,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释放人员情况,对劣迹较深、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释解人员,责任到人,实行“三包”,即:包管理、包教育、包思想转化。努力做到不失控、不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五、抓好律师、公证工作,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律师、公证要以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领域为重点,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的依法解决,为基层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公证工作要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公证法》,努力为我区进行的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及公证服务。要广开公证领域,主动参与奥运场馆建设、首都机场东扩建设及落实首都总体规划的北京新城建设等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并积极办理征地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公证和提存公证,预防矛盾纠纷,减少群体访,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积极拓展涉外公证,为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对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证质量,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广招通过司法考试优秀社会法律人才,推进公证事业的快速发展。
2、巩固律师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抓好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大力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咨询接待工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抓好律师的业务培训和文明服务,不断更
新知识结构,使律师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律师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律师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六、抓好“148”法律热线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法律合法权益
1、抓好对“148”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律业务素质和解答法律咨询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强化文明用语,加强电话跟踪服务,及时掌握法律咨询的质量和效果,真正使“148”成为司法局对外宣传法律知识的文明窗口,沟通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职能作用。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完善基层法援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及各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认真组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七、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指导调处民间纠纷的能力。
1、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全国一流司法所标准,使“机构、硬件、人员、制度、培训、工作”六个方面建设全面提高。
2、认真抓好以司法所长为核心的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重点提高起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培训档案,把培训表现及结果与对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考核、任用结合起来。
3、抓好司法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司法所考核标准,健全完善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司法所建设上档次、上水平。八、抓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构建全区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申请行政复议和反映问题的来访群众,热情、耐心做好接待,妥善做好思想工作,努力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平台。
2、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为创建和谐社会、社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总之,我局将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加快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