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本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
2、调查内容:
⑴ 辖区内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⑵ 辖区内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⑶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⑷ 辖区内职业病发病情况;
⑸ 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以市政府办、卫生、安监、文广、人社、财政、总工会、发改委、经信委为成员的 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调查人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我市调查报告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安监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工作,按时上报各有关调查表。
3、市卫生、安监部门为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指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调查人员,专人负责技术督导、复核、资料录入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协助调查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调查的相关工作。
5、市财政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经费保障工作。
6、市直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配合本次调查工作。
(二)实施原则。
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2、按照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
3、市调查领导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调查工作的进展、质量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
四、工作进度要求
2、2011年7月5日前,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动员与培训会,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3、2011年7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调查动员和培训工作。
4、2011年7月10日前,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按照调查要求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本单位调查表的初步填报工作。
5、2011年7月11日-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若干审核组,逐一进厂对企业自填调查表进行档案资料、作业现场审核,并将调查资料上报至技术指导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应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巡回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抽样比例不少于3%。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 省职业病防治规划( -2015 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劳动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保完成调查任务。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以及劳动者的理解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实施本次调查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和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多协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调查工作流程顺畅。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宣城市技术指导组报告工作进度,并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守纪律,统一口径。
当前我国已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保障等社会问题,各级关注,十分敏感。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调查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单独发布信息。要研究制定应对敏感问题的预案和口径,必要时及时加强舆论引导,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参与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擅自对外发布相关调查数据,不擅自使用调查工作信息、数据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