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建设:
建立民主议事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议事小组委员设3—7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设6人,其中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上述委员及组员均由教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组织功能:
民议会在教代会休会期间,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政务校务工作;理财小组代表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财务收支。
三、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校务公开的程序及民议民理活动安排:
每月的5日前为活动日,学校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议,由校长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汇报上月收支情况,经理财小组审议,在确认各项内容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由会议将收支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并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