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要求,突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抓住商品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关键环节,瞄准重点行业,查办重点案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以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有效地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在较短时间内使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得到有效地遏制,生产和流通领域侵权和假冒行为明显减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打击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商标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重点查办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商品商标侵权案件,加大对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商品的生产和流通。
(二)进一步打击*教材教辅、*软件和非法复制音像制品行为。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制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和不法销售摊点,加强对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查处,积极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进程。
(三)依法查处侵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行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加大对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连续侵权和群体侵权的违法活动,重点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指导企业运用信息资源,避免在生产审批、计划立项、产品开发各个环节侵权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备案制度,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商品中的假冒和*商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商品的国际流通。
(五)加强植物新品种的监管和保护。查处以农作物新品种为重点的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不法行为。
重点开展对种子经营单位和种子产品的检查,禁止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对非法销售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种子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保障措施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要本着“堵疏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组织,集中行动,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一)集中力量严查大案要案。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群众关心的重监、科技、内外贸、信息产业、农业等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分赴各县区督促检查,实地了解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2005年8月之前,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将对各县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