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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养老问题 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通用

小编:zd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一

社会实践的参加者:一帮大学同学。实践的主题:通过调查与分析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情况而让我们村里的子女以及干部懂得如何最优化最合理地处理这些问题,以让老年人快乐幸福地安享晚年。时间:20xx年1月27—1月31日。地点: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子。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告如下。

(一) 活动目的: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农村养老状况,发现其中存在的优缺点,从而提出自己的想法以及建议。

(二) 活动准备:由于我所在的农村地区人口比较多,所以我和一帮同学首先选取一个有很多老年人居住的村子作为重点调查目标。我们须向村委会那里得知目前我们这个村子的所有老人的人数。其次,我们了解了总体上老人目前生活的状态。之后打听到村干部在致力于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所做的贡献。

(三) 活动形式:

1、选取重点目标实地走访。

2、询问村干部实际农村养老实际情况。

3、查阅相关资料。

(四) 活动过程:

1、从资料中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首先在实践活动的第一天上网先搜索到了一些关于我国农村养老的普遍状况和一些数据以及存在的问题。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所在的村委会向他们了解农村养老情况,同时查阅了很多资料,了解到了农村里一些特殊老人目前的生活状况。

2、实地了解情况。接下来的几天,我和一帮同学就一个个地到农村里有老年人居住的家里,仔细询问他们当前的生活情况,儿女的赡养状况,村里的干部为此所做的努力以及他们目前对生活的态度。

3、记录数据。我们把一些数据记录下来,之后再总结讨论农村养老中存在的优缺点,最后我们汇总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

实践活动中的调查资料分为三部分。

(一)上网搜索到的资料。通过网络资源,我们了解到如今政府在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一些惠民政策。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20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到20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目前我国农村8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以上,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化社会。而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二)从村委会那里得来的资料。我们了解到了目前我们村里的老人大约有100多位,而且子女不在家的老人竟然占到了80%,“空巢”老人现象普遍存在。调查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面甚少,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我们村里的只要是农村户口的人都会享有医疗保险的福利,可惜的是,资金上报比例还是很少。

(三)实地走访所取得的资料。我们走访了很多位老人,还专门为那些“空巢”老人干了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们发现有些老人还在以种地维持生计,有些老人则靠子女的收入生活,而有些老人因为种种原因,只能靠村里的资助生活。同时他们的生活态度会有些消极,他们不愿意麻烦自己的子女,有的老人甚至不为了不让儿女担心,隐瞒了自己生大病的事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一)农村逐步呈现老龄化,农村养老问题不容小觑。由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安于靠种地维持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外出打工,把老人和孩子留在农村。加之如今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改善,尤其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社的建立后,很多老人的看病难得问题得以解决,因此农村老年人人口在不断上涨,农村老龄化的时代已经到来,随之而来的农村养老问题也接踵而来。

(二)政府、子女在农村养老问题中的表现。

1、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以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制度,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2、实行农村社会救济。通过网上资料,我了解到很多经济发达省市如北京、浙江、广东等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然我们省也不例外。我们村里的贫困老人都会获得村里的帮助,每个月也都会有几十元的保障。虽然这些钱远远不够他们的消费,但是至少表明了政府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

3、虽然金钱可以给老年人生活保障,但他们的精神活动更应被关心。调查走访中发现一般子女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给父母钱财让他们安享晚年,但还是有一部分老年人依然坚持在田间忙碌,靠自己的能力赚钱。大多数的老年人生活简朴,开销甚少。闲暇时由于子女不能陪伴左右,只能和其它老人一起聊聊天,看看电视,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而且村里对这方面也不是很重视,基本上没有开展过什么集体活动。所以,不仅是村里的干部,还有他们的`子女,不能简单地认为物质上的满足就可以让老年人过的很好,其实不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他们最大的愿望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经常回来看看他们。

(一)我们在选择做调查实践活动时,需要将我们的视野扩大,从影响到我们身边的事情开始考虑,即取材有针对性,要有意义,同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辩证的看待,从由表及里的思维着手,在这个主题上,我们不仅看到了农村老年人目前所缺的物质是什么,更体会到了他们精神领域所缺的那份情感。

(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说明我们在做一件事情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我和我的一帮同学们就做足了准备,我们不仅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资料,更是针对我们村的情况,找到了我们村里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资料。

(三)我觉得任何一个政策的实施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都会存在种种问题,因此要加强从上级到下级的执行能力,真正把福利和好处带给农民。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与合理,缺乏有力地监督保证。相关的《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可见这项机制仍未被列为法律条例,所以给执行带来了困难,因此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认识不足,对受益缺乏信任感。

2、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小,但这是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据了解,大多数老年人对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只有少部分老年人参保,就算是这样,因为缴费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不少人选择每月最低档,这样缴费10年后的农民每月也只领到很少一部分的钱,所以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不是很大,并未起到很大的作用。

3、农村养老资金运行低效,农民信心下降。如今的体制下,有谁能确保证国家财政拨下来的资金丝毫不偏差地到达农村老年人手中。我恐怕没有人能担保吧!因为我们深知在资金运行过程中,一些资金挪用贪污的现象偶尔会存在,这值得我们严肃审视与处理,政府人员必须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一直秉持着公正廉洁的原则。

(一)通过立法途径的形式约束和强制执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应该通过社会多方的努力不断减小。

(二)在给农村老人带来保障机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每个人都会变老,每一位老人都期待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所以不仅政府要给老人们应有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子女要时刻记住常回家看看。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希望国家大力扶持并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就以我们村为例,我们的干部们首先要大力向村民们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益处,其次希望他们工作更具人性化,在分发养老金的同时可以主动到那些老年人的家里与他们聊聊天。平时可以想方设法得组织一些娱乐活动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以上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所做的成果,也希望那些干部们真正地明白我们的

用意,实事求是地一心一意地为人民着想。全社会全部行动起来,农村养老问题才会得以解决。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二

社会养服务老体系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政府必须承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托起老有所养的幸福梦。

一、我县养老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8万人(截止2013年底),占全县总人口的18.6%,高于全国水平(14.8%)近4个百分点。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2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承担了74.45%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24人,发挥了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建成农村幸福院12处,床位240张,已运营3处;建成运营城市日间照料站1处。民办养老机构1处(玫苑老年公寓),床位252张。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补贴。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449张,每千名老年人21.3 张。养老护理员125人。

二、存在的问题

1.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当前,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服务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服务人群上,已经由过去主要服务“三无”、“五保”人员,拓展到了包括“三无”、“五保”人员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在行业管理上,已经由过去仅仅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拓展到全部养老机构,将各类性质的机构统一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在体系布局上,已经由过去仅注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到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并举的养老服务业;在水平要求上,已经由过去简单的、传统的、偏重物质保障,向综合性、专业化、现代化、物质保障与精神满足并重的方向发展。与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相比,我们的养老服务工作尚处在起步、爬坡阶段。

2.与顶层设计不相衔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无论是服务体系、产业规模,还是发展环境,与顶层的目标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

3.与社会需求不相协调。总体上看,当前老年人问题的实质就是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远远滞后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有效需求。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如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必然使老年人群体成为政治压力群体,老年人问题也将演变为老年人政治问题。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4.与经济发展不相映衬。我县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在养老服务上一直存在各级政府投入不足,各类养老机构运营举步维艰的问题。公办镇(街道)敬老院存在工作运营、设备维护经费挤占供养经费现象,民办养老机构(玫苑老年公寓)运营一直亏损,村办幸福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短期运营中初步测算,即使不配备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仅用水、用电、用暖、用气、电视费、电话费等公用费用每年3—5万元,经济薄弱村根本无力承担。

三、工作方向

1.确立宏观指导思想。从县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2.发挥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个:一是托底,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投入,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三是制定政策,营造参与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具体到推动措施上,研究制定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意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要求,实行“三个一起上”,即政府、集体和社会力量一起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一起上,统筹协调城乡养老服务一起上,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3.建好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的手段和条件,施承载着养老服务的各项功能。健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必然与完备的养老服务设施紧密相连。2014年起,各级在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限期(201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全面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4.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让老年人不用去养老机构,而是在家庭一样能够享受到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核心是核心问题是服务进家庭,政策来支持和引导服务进家庭:一是要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做到即使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也一样能居家养老。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同时,也要发挥社区的作用,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二是要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让老年人精神愉悦不愿离开社区。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三是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让居家老年人有求必应。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5.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增总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今后增加养老机构数量和社会养老床位数量主要靠社会力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二是定准位,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三是改机制,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办民营。同时,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6.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融资难、用地难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加上养老服务业是投资长、见效慢、回报低、风险大的行业,必须有融资、用地、税费优惠、政府补贴扶持政策作保障,才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其中。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三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字。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所以,我呼吁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养老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孝敬老人的心,那么解决养老的问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只有人人都唤起自己的良知,才能让老人们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四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20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五

1、是否担心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担心和不太担心可以说是各占一半,有将近43%的人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有所担心,57%的人不太担心或尚未考虑养老问题。从所获得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人们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并不是很担忧。一是北京上海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更发达;二是北京上海的养老机构非常多,并且有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做后盾;三是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生活的人要面对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譬如说房价问题)比较多,因而养老问题属于次要;四是北京上海适合年轻人打拼,许多年轻人选择年老后退居二线城市。

2、选择的养老方式

加丰富精彩。

3、赡养老人的意识

当今的社会,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不但要考虑自身职业的发展,还要顾及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生养小孩赡养老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数据显示,将近一半的人不愿意把老人送进条件较好的养老院,尊重父母意愿的接近30%。被问及自己未来赡养老人的压力时,有36%的人认为压力大,25%的人认为压力较小,37%的人选择没什么压力或没考虑过。可见人们赡养老人的意识日渐淡薄,许多人不愿意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认为赡养老人会加重经济等各方面的负担。由于计划生育导致独生子女的增多,“4+2+1”模式的家庭越来越多,所以人们将面临经济上、时间上等诸多的养老问题。同时,人们对赡养老人的概念也比较模糊,赡养老人不是只把老人养活,二是要悉心照顾老人,周到的考虑老人物质精神上的各种需求和需要。近年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在精神上的孤独寂寞是不可想象的。许多空巢老人并不缺少物质上的东西,而需要在精神上给与帮助和照顾。而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不但没有赡养老人的意识,甚至还出现了啃老的行为。

1、适当延长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年限,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鼓励老年人继续为社会服务。(如:国外的空姐都是年龄大的人,香港的出租车司机老年人居多。)

3、不断地开拓更多的养老方式,根据不同的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提供不同种类的与之适合的养老方式,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做到因地制宜。(如:日本号召老年人发挥“余热”,美国提出“家园共享”结伴养老,英国采用异地养老,德国实行养老保险“转摊法”等。)

4、不断地完善社区服务中心,扩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支持民间ngo组织的发展壮大,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娱乐方式。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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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的养老问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凸显。文章从农村现有的养老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现状;对策

据统计,中国农村有97.6%的老人依靠家庭养老,而依靠退休金和集体养老的老人仅占2.34%。人口老龄化给农民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抑制了农村消费和农民的购买力,也阻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进农村的养老问题,探索建立一种适合农村的养老保障体制势在必行。

1 农村现有的养老模式

1.1 家庭养老

是指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由家庭成员特别是赡养人提供,包括家庭成员给予老年人以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据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

1.2 集体养老

是指由農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它的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

1.3 养老保险

1.4 储蓄养老

依靠自己平时的积蓄来防老这一思维定式,在大多数村民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但是,银行的低利率、物价的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的低收入,使得储蓄养老也是举步维艰。

2.1 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低

2.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2.3 筹资渠道少且弱

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村中少部分收入水平低的农民则面临无力承担养老保险金的困难。

2.4 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完善

由于我国还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农村养老问题的法律法规,导致养老保障的许多方面的管理不够规范,管理的松散和监督力量的薄弱更造成了许多违法行为的产生,给老年村民养老问题带来新的考验。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劳动力结构和农民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解决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养老问题。因此,中国农村未来的养老方式,应在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养老的社会化体系。

3.1 巩固家庭养老

3.2 加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医疗保障

老年人的精神文化保障、医疗保障是关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方面。可以考虑专门为老人们配置一些娱乐设施,引进一些适合老人们浏览的报刊、书刊等,来丰富老年朋友的闲暇生活;还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建设的投入,解决好老年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3 完善农村养老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3.4 强化当地村委的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村委应该时刻牢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必须在政府牵头下,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所在村的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和村民共同努力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妥善保障农民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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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七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字。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农民工养老的解决方案篇八

(一)各地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践探索

1.“城保模式”“城保模式”其突出特点是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险中,与城镇居民承担相同的责任享受相同的待遇,但是在这一模式中农民工的流动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当农民工离开城市返乡的时候,当地社保机构基本上都会将农民工累计缴纳的资金返还给个人,并终止与农民工个人的养老保险关系。

(1)该模式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城保模式”也叫直接扩面模式,是指直接将农民工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中,规定企业与农民工共同负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权力与义务。目前,主要有广东、甘肃、河南等省份采用该模式,但在这些省份参保率比较低,参加养老保险率还不到10%,其他的医疗、工伤等参保率更低。

(2)城保模式的优缺点。优点在于:农民工在社保这一层次获得了城镇居民的待遇,同时相同的社会保险机制为农民工创造了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竞争条件,客观上有利于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缺点在于:现阶段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较低,直接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中来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的承受能力实际,过高的费用限制了城保模式的推广应用;累计15年的缴费期限过长,农民工在一个城市工作的时间普遍达不到这一水平,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保转出和终止问题;在退保过程中,农民工多年累计缴纳的社保费用只能退换本金,对于农民工个人而言是损失极大;当前在“城保”模式下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的限制条件还是太多。

2.“独立模式”

(1)独立模式的概念。该制度是专门针对农民工而制定的养老保险法规或政策,这类单项行政策既与农民工其它险种无关,也与城镇养老保险政策无关,是专属“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北京、青岛等地采用的就是该模式。

(2)独立模式的优缺点。优点在于:以诚征社会保险的形式让农民工获得了“准市民待遇”;因为是专门针对农民工制定的社会保险模式所以其充分的考虑到了农民工的流动性、低负担能力等特性,对农民工实际情况的适应性比较强;“出入自由”的原则打消了农民工参与社保的顾虑,赋予农民工更大的选择权。缺点在于:单独形成农民工社保模式,与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都不兼容,未来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民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再具有流动再分配的功能,让独立模式失去了社会保险的现实意义,成为解决农民工社保问题的政策形式。

3.“综合模式”该制度是指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和收入水平低下等特点,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等多种风险放在一个制度框架下统一承办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上海、成都采用的为该模式。

(1)不将农民工养老保险作为独立险种。即把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养老三项保险捆绑在一起,按比较低的费率缴费。养老保险是“综合模式”险种中的一种,不将农民工养老保险作为独立的险种。

(2)该模式的优缺点。优点在于:一改传统社保由农民工个人承担社保资金缺口的做法,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在社会保险中引入了商业保险资源,解决了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资金转移问题,并且也提高了农民工退保以后的返还率;以为商业保险的参与有效的降低了综合型社保的门槛。缺点在于:从政治角度来看这一模式还会导致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不平等问题,对农民工生存和发展较为不利;因为引进了大量商业保险的内容所以其未来的应用层次不会太高,规模效益不会很好;综合社会保险以保费的缴纳年限计算养老待遇,农民工的部分工资会被截流;其保费缴纳和资金管理与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资金管理政策法规有所冲突。

4.双低模式

(1)采取低成本进入,低标准享受标准。“双低”模式,即低成本进入,低标准享受,它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主要通过降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方式,降低农民工的参保成本。相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适当降低,重庆就采取了这种模式。

(2)该模式的优缺点。其优点是缴费水平远低于城镇职工,而享受的待遇只略低于城镇职工。但是,这种待遇与缴费比之间的巨大反差把当期的支付压力留给了后任政府,人们称之为“小斗进,大斗出”。

5.“农保模式”

将农民工人员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当中。这也被称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将农民工纳入流出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1.“进城”模式的相关问题“进城”模式是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又一创新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囊括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和形式为其提供养老保险服务,这种制度本身是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积极探索,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但是依然存在不小的问题:首先,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还不是很成熟,各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标准还在逐渐完善的过程中,直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会给农民工养老保险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由于这种不确定性,农民工对这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兴趣也不大,参与的热情不高。其次,当前我国农民工群体以中青年人为主,部分农民工是希望留在城市的,而很多年龄较大的农民工却是希望回到自己的家乡的,在不远的将来他们必然会回到家乡,随之而来的养老保险账户迁移问题会严重困扰养老保险制度。

2.“返乡”模式的相关问题“返乡”模式,即乡镇企业中具有农村户口的职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如山西省、黑龙江省。

农民工流动性较大,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更换很多工作地点。但各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都不一样,采取不同的保险模式。

(二)农民工参保率低下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工参保比率基本处于15%,最高地方也不会超过20%或25%之间。养老保险立法不完善,加上政策层面的层次不高,强制力度不大,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参保率自然低下。

(三)农民工退保率增大

一直以来,农民工存在退保现象,当下退保越来越严重。

(四)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困难

农民工流动性大,数量多,转移速度较快。所以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就比较困难。

(五)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缴费资金过高

农民工养老保险要缴费15年之久,加上缴费金额不低,农民工自身条件不高,很难参保。

1.立法的完善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施行的基础,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法律,主要是针对城市和农村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理论上可以囊括所有的社会主要劳动者。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会因为农民工的特殊情况而产生实质性和操作性的问题。在我国农民工发展的这种形势下,没有一部专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只有一些零散见于中央和地方的通知和决定,有一些区域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本区的养老保险办法,而有的地区却没有,这就导致了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地区差异较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可见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是非必要的。加快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举措。首先,就是要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法律。针对我国农民工群体存在的流动性强、流动范围广等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单行立法,这样就可以以农民工自身为中心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要结合我国农民工群体的实际情况对农民工保障的专门立法进行完善,一定要从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方方面面为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高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注意到农民工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农民工群体的信任,引导他们积极的参与养老保险。

2.政府责任的加强政府有责任为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筹集资金。农民工的身份较为特殊,既是农民的一部分,却也是城镇居民的一部分,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单单靠企业和个人来承担保险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该加强自身责任,发挥行政能力积极扩展筹集渠道,为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减轻负担。

3.完善监督机制由于农民工自身属性和分布特点的限制,农民工养老保险构建工作注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借助单一的政策管理机构就能够实现的,其具体工作会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各个领域。要想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机构。具体而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机制应该包含有外部监督和必要的内部监督。其中内部监督方面,要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涉及的用人单位、管理主体和农民工个人多个主体进行权利和责任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认真做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登记申请和缴费工作;要求管理主体严格按照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依法、公正、公开的行使管理权力、承担管理责任;农民工个人要深刻认识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的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中来。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外部监督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信息公开上,要做到养老保险政策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缴资金的运行管理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将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外部监督工作还可以适当引入媒体和舆论的参与,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施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具体的监督活动中还应该针对当前普遍发生的劳动保障问题设置监察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证农民工的社会权利。

4.加大宣传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面对的主要困难,是农民工的思想意识较为落后,权利意识不完善,大量的农民工只重视眼前利益,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普遍不愿意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导致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一直较低,限制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发挥。同时因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企业主体的不愿登记申请、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用的行为,是对其基本权利的侵犯,或者想反对却不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需要农民工养老保险管理主体加大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农民工的素质,增强其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吸引其参加养老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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