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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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一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厅将于11月16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1号楼407室),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二
1、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招录职位所需全部真实有效证件及材料。
2、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入场。
3、参检考生在检查裸眼视力时,不得戴隐形眼镜,违者按不合格处理。
4、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与体能测试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和复测。
5、审查、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请递补考生务必带齐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逾期视为弃权。
因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13386862246
附件: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资格审查(身体条件检查、体能测试)
辽宁省公安厅
2015年11月12日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三
二、递补人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乘车路线:沈阳站从南一马路站乘环路公交车到南塔站下车,北行约500米即是;沈阳北站乘224路公交车到南塔下车北行约500米即是。
联系电话:13386862246
三、递补人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内容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四
1.《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五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户口薄(需提供第一页及本人信息页,大专以下学历和职
位要求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
5.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登记表下方本人签名处签名)。
6.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厅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均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六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评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评报名手续。
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以及考生必须知晓和查阅的有关信息,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4日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七
1、体能测评的标准: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报考公安系统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2:00。
4、体能测评地点: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训练支队(仙海警官培训中心)。
5、考生携带的手续:考生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体能测评要求:
(1)考生请于12月7日8:30前到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院内(一环路北段10号,乘42路、53路、56路、69路、75路公交车在“一环路北段站”下)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地点,未在8:30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考生及其招录单位若对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疑问的,请于2015年12月1日下午17时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0816-2267794),逾期将按公布的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及其后续考录工作。
辽宁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公告篇八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视力检查项目已在职位表备注一栏注明)。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女子组按230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三次。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