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县乡财政情况的调查
近几年来,在外部竞争和生产相对过剩的压力下,农业的创收功能不断降低,农村人口收入增长明显趋缓,处于低谷的县域经济使得基层财源捉襟见肘、财政入不敷出,“三农”问题日益尖锐并以此为背景凸显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在全国许多县乡,工资普遍欠发,赤字规模不断扩大,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运行压力日渐膨胀。县乡财政危机影响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县乡财政改革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县乡财政情况调查。调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财经委和各市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调查,初步摸清了安徽省县乡财政的基本状况,完成报告,具体分析了县乡财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就如何发展地方经济、加强预算监督、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等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对县乡财政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县乡财政的基本情况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及财政等部门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保证基层政权稳定,通过发展经济培育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深化财政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实行省直管县与乡财县管体制等措施,县乡财政运行状况渐趋好转,农民负担初步得到控制,干部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县乡财政管理逐步规范,政府债务恶性膨胀的势头得到遏制。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环境迅速变化,安徽省县乡经济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暴露,增长态势明显趋缓,财政平衡基础脆弱。由于财力拮据,多数乡镇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根本无力办事业,更谈不上发展经济。财政是公共权力赖以生存的基础,目前县乡财政面临的严重困难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它已经阻碍了基层政权的顺利运转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突出表现为以下三个问题:
(一)地方可用财力不足 17个市所调查的45个县,可用财力126.6亿元,可用财力支出129.7亿元,支大于收3.1亿元。其中,收大于支的有14个县,收支基本持平的有20个县,支大于收的有11个县。45个县人均可用财力1.9万元。这些县大都是农业县,工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低,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缓慢。
一是农业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过大。从所调查的45个县看,大部分县农业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都在40%以上,有的县占60 %左右。如望江县乡镇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在90%以上。这种收入结构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财政收入蕴含极大的不稳定性。
二是非税收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过大,多数县都占30%左右,而且部分县非税收入的比重仍呈不断上升态势。
三是上级财力补助占可用财力比重较大。45个县的可用财力中,上级财力补助占到44%。
四是财政收入含有水份。有的乡镇存在收入基数不实、支出基数过紧、税收任务与乡镇实有税源脱节等现象。一些乡镇为避免因未完成收入任务而被县财政抵扣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只有采用“引税”“垫税”以及虚列收入的办法来解决。
(二)刚性支出压力大 17个市所调查的45个县财政供养人数共65万人,其中行政人数11.8万人,占18%;教师人数33.9万人,占52%;其它事业人数19.3万人,占30%。供养人数多的县基本都是人口大县,主要集中在阜阳、宿州、六安等北部地区。以阜阳为例,全市县乡财政供养人数1996年为10.7万人, 1996年改市新设三区后截至2001年财政供养人口增加到16.1万人,增长50.46%。 二是法定支出刚性增长。为体现国家对农业、科技、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具体要求,规定这些事业支出的年增长幅度要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年增长率。对农业、科技、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其收益要经过较长时期才能得到回报,在短期内却造成了支出刚性增长,县级财政压力不断加重,导致部分县乡无法保证这些法定支出的增长。例如安徽省规定计划生育投入,2001—2005年按总人口人均每年6元、7元、8元、9元、10元,省市县三级按2:2:6比例承担。对于一些北部人口大县,仅这一项年均需要支出几百万元,且逐年上升。
三是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配套多。例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小学危房改造、国债项目、水利建设、公路建设等等,大部分都要求县乡财政按一定比例资金配套,项目争取的越多,配套的也越多,而县乡政府很少考虑本地的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多多益善。从而使县乡财政处境尴尬,不堪重负。
(三)债务负担十分沉重 从17个市所调查的45个县来看,2003年债务总额211亿元,是2003年45个县可用财力的1.67倍。其中县级负债114亿元,占54%;乡镇负债65亿元,占31%;村级负债32亿元,占15%。平均每个县负债2.5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706万元。负债最多的县是庐江县,负债10.1亿元;负债最多的乡镇是阜阳市颖东区插花镇,负债3957万元。45个县的211亿元债务中,借上级财政21.5亿元,欠粮食补贴等挂帐61.4亿元,借国内金融机构33.4亿元,借国外金融机构7.4亿元,借其它单位和个人80亿元,其它欠款7.3亿元。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方面增加了县乡财政运行风险,另一方面也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县乡经济发展。
县乡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造成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体制上的,也有工作等方面的。综合分析,主要有下列四种原因:
(一)县乡经济欠发达
导致安徽省县乡财政普遍困难的最主要原因是县乡经济欠发达,造成收不抵支,大部分县乡属于典型的“讨饭财政”。 二是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截至2003年,安徽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8%,比全国高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4.8%,比全国低8.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6.4%,比全国高4.2个百分点。调查的45个县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2.9%、32.6%、34.5%。从调查的结果看,安徽省县乡经济结构中对财政贡献率高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发展较为落后。在县域经济中,第二产业比重比全省低12.2个百分点。多数县存在第一产业过重、第二产业脆弱、第三产业滞后的现象,三次产业之间关联度小。
三是工业经济全面滑坡。县乡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债务负担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大,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少县乡企业纷纷倒闭。
四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为:种植业比重偏高,在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种植为主;农业内部各业之间区域化布局不明显,专业化生产水平低,生产经营规模小;政府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投入不足等。
五是新增税源少。由于县乡受经济环境、地理条件、资金、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一时难以发展,在传统财源大幅萎缩的同时,县乡财政普遍缺乏新的财源增长点。
(二)财权和事权不对称
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集中表现为财力层层向上集中,而事权却不断下放。
一是收入上移。县乡在五级财力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财政分配逐渐向上级政府集中。县需要将增值税的75%和消费税的100%上交中央财政,地方得到的较少。省级和市级在中央集中一部分财力的基础上,又对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进行了分成,即对县乡财力再次进行了集中。
二是支出下移。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权相对缩小,而县乡政府保稳定、保改革的事权支出范围在扩大。县乡政府需要承担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稳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诸多责任。有些支出,县乡负担比重较高,而中央、省、市只负担很小的比重。在本次调查的45个县的县乡支出中,农村教师工资和教育投入支出大部分都占70%以上,是县乡财政支出的大头。许多基层干部群众认为,这个包袱不能只让基层背,上级应统筹城乡发展,承担更多责任。
三是县乡财政缺乏主体税源。分税制体制实施后,增收的大头在中央,地方税大都是税基不稳固、税源零星分散、征收成本高的税种,缺乏稳定且有规模的税种。
(三)税收征管体制不顺
一方面表现在目前实行的税收部门垂直管理体制使地方管理税收的职能悬空,地方财政收支预算难以落实。如濉溪县,自1999年以来,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年年不能完成,失去了批准预算的严肃性。五年中,上级税务部门下达给县地税局的任务比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少4900万元,平均每年少980万元。 (四)债务成因错综复杂
过去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县乡财政包揽过多经济建设和管理职能,遗留下来很多债务。这些沉重的债务负担难以在短时间内化解已成为县乡财政运行巨大的风险。特别是乡村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更大。主要原因有:
一是举债完成各类达标升级活动。这些支出都是硬性的,不办不行的,上级政府提出所谓的“一票否决制”,给基层财政造成极大压力。在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的压力下,乡村为完成任务,举债办了一些超越乡村财力及群众承受能力的工程及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等。据调查,颍上县乡村两级因“两基”达标欠债就高达5600万元,占2003年该县财政收入的37.1%。
二是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发展乡镇企业。一些乡村以直接筹措或企业借款乡镇政府担保的方式筹资、借款盲目上项目办了一批企业,这些企业由于装备技术落后和管理水平低,现多数停产关闭,致使乡镇政府成为债务主体或负连带责任。
三是借款垫缴税费。前几年在税费的收取上,上级逐级下达任务,且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乡村为完成任务,先行借债垫付,之后收不上来,形成大量债务。
此外,据从安徽省审计部门了解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存在着县里滞留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乡镇抵扣、挪用、平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等现象。如太湖县2000-2003年共有392.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计划分配落实;含山、无为、太和、阜南等县部分乡镇分别挪用几十万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抵扣农业税、弥补乡镇政府经费不足等。层层挪用和抵扣更加剧了基层财政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