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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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三个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另设立国家助学金工作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新生到校后,为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各班发放比例。
(4)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输入学生资助管理表。
(5)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助学金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给每位受助学生用该生的身份信息在银行开户由银行存入学生户头,最后由学校将银行卡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的手中,工作进展顺利。
学校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校领导监督、以受助学生开户、银行转账的形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银行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全部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发放银行在助学金发放表上加盖公章。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xx年6月13日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同时,学校对照“检查细则”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整改,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学校基本情况我校现有教学班73个,xx年秋在校学生4951人。教科书退费情况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xx年秋国家发行的学生教科书全部退款,接上级指示后,我校对xx年秋教科书退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为了把国家教科书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校根据教育局退费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宣传国家的免费政策,阐明退费工作的现实意义,并布置退费工作的具体事宜,要求成立专班,利用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班主任会等进行宣传,公示国家退费政策,做到学生或家长随到随退,并将退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报告《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按照要求做到了应退尽退,学校没有截留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xx年秋,我校将上级分配的享受对象指标按各年级在校寄宿生数的比例分配到年级。确定享受资助的学生是体现学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关键所在,因此,在选定享受对象时要求各年级按照以下程序实施: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2、由学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该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年级组审核,
4、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则定为享受对象,有异议的在进行调整,
5、各年级将落实的名单报学校评审组审查复核。
资金发放时一律先由班主任签字证明,再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字后领取,坚决杜绝代签带领行为。学校对每批次发放的学生资助款组织专班检查落实情况。国家免费教科书征订、发行情况根据上级关于教科书免费政策的专题会议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订、少订,也决不多订。循环教科书回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从xx年春季起,学校就开始实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我校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有专人负责。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科任教师是该书发放、回收的直接责任人,保证课前发书,做到人手一册,课后如数收回,并督促学生爱护课本,检查登记课本损坏情况。学期末将课本交图书保管员存放,并办好移交手续。存在的问题尽管学校在学生资助和循环教科书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总有少数学生在教科书上乱涂乱画,导致教科书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情况。以后打算以后,我们要始终把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资助体系,不让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同时通过上级的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使学生安心学习。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洑水初中学生资助、教材退费工作自查整改报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学生资助工作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鄂教助20xx6号)要求,针对湖北省金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部分学校资助工作审计指出的问题,我校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我校自查整改的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为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自国家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以来,在工作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不断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操作程序,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社会反响良好。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1)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一)、档案资料不齐全
1、20xx年秋退教材费资料缺退费凭证;
2、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凭证和学生领款签字表;
3、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原始)凭证;
4、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拨入款(记账)凭证;
5、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收支(记账)凭证;
6、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收支(记账)凭证;
7、20xx年生活费补助资料缺追补部分拨入款(原始)凭证;
8、20xx、20xx、20xx、20xx四年的学生申请表没有履行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这一程序。
(二)、20xx年的教材退费实退资金与拨入资金有差额,余额8522.05元入学校总账挪作公用经费使用,未上交国库。
(三)、个别学生的资助资金采取逐月抵扣生活费的方式,没有直接发放现金。
(四)、个别学生存在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领、代签的现象,由此导致字迹不完全一致。
1、完善档案资料。我校根据此次整改工作对档案资料的要求,认真查找缺失资料,重新整理归档,分年度装订,达到了档案资料真实、齐全的要求;积极与相关村委会联系,补办了村委会盖章手续。
2、20xx年学生申请表严格履行村委会审核盖章程序。
3、20xx年教材退费余额学校计划上交国库。
4、20xx年资助资金学校集中发放现金,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字迹与申请表一致,并邀请上级领导、洑水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回顾过去几年的资助工作,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20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资助金,共发放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xx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xx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xxxx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我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校全体教职工积极宣传、参与、精心开展工作,坚持全程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监督和公示制度,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贫困生的筛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对于建档立卡的对象,严格按照资助工作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字、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由银行代发,确保资金款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及监护人手中。20xx年春季资助对象共104人,每人领取补助款500元。
五、我校严格按照资助政策文件精神,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建档立卡的学生我们认真统计、及时上报,自助系统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完整真实。我们严格按照流程,力争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以上是我校在这次自查过程中的情况汇报,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在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把此项工作做好,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二是管理人员要不断努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积累经验,再接再厉,争取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