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三、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四、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区帮教安置办公室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建立软件档案。
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各司法所帮教安置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同时,报区帮教安置办公室备案。
五、真情召唤,贴心帮教,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
二是与相关部门积极联系配合不断拓展安置途径,用真情和关爱唤起刑释解教人员重塑人生的勇气和信心。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
建议由综治委牵头,狠抓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将该项工作有机地融入社会管理中,依靠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力争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恰当的安置。
2、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力度,让他们有一技之长。
3、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各派出所、司法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未成年帮教对象、无业可就的帮教对象,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管控力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的帮教工作会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