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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六篇(优质)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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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一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20xx】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二

按照全省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暨教育装备推进会和漯河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校服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漯河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当前,与校服有关的各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加快攻坚,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校服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校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仪器馆。

漯河市校服定制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吕登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国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馆长)

成员:周琦(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副馆长、分管负责)

包雪琴(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校服管理工作专干)

一是明确规范采购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定制采购行为。在采购工作中,采购单位要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严格制定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当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校服采购中,采购单位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认真宣传贯彻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及t/has109-2021《校服分等评定技术规范》等标准,推动标准进校园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采购的,或各学校统一组织自行采购的,方案和采购结果须报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备案。

四是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明标识”即: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志,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双送检”即: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市质检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对校服定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串标围标、收受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流入校园。

六是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计划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

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围绕我市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届时将遴选1-2个县区为试点,对有关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据依规严肃问责。

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区、市属各学校将本县区、本单位当月的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月月底前,发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等情况。

在5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结束之前,于11月30日前,将本县区、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指定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及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梳理,联系有关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

请各县区、直属分局、市属各学校于8月15日前将本单位校服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人员(见漯河市校服工作联系表)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坚决打击校服采购中违规谋利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等是否建有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或相关要求。

2.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各级各类学校选用校服的学校是否建立了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4.各学校学生是否自愿购买校服,是否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5.采购单位在采购前是否进行了深度调研,是否核实了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

6.采购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7.采购单位是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采购合同时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河北省中小学校学生装购销合同》(冀教中初等后勤〔20xx〕3号)。

9.采购各环节材料是否全部存档备查,采购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为。

11.校服质量是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

12.校服供应和验收是否实行了“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是否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在接收校服时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13.采购单位是否以“送检”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检验费用。

1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

1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4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校服采购实际,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于4月30日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逐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检查阶段(6-10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调查核实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依纪处理。

(四)明察暗访阶段(8-10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即时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市教育局对本次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同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整体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附佐证材料)以及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等,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通过举报电话、邮箱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导检查,全面精准排查,逐校落实。

(二)严格彻底整改。自查和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甄别,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肃问责追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四)如实总结报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整治要点和时间节点,逐项逐条做好书面总结,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见附表)。

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四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本市中小学生校服抽查及送检流程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5号)精神,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制订我区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1、成立普陀区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教育局、质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局、质监局相关职能科室成员担任组员,严格落实要求,加强约束、指导监督学校、企业做好校服管理工作。制订我区校服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监管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一、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二)

2、中小学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教导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二)

3、校服穿着征询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

4、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中小学应当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学校不得向列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布的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企业采购校服。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学校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质量技监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市纤检所根据区质监局报送的申报材料,对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采购格式合同见附件三)

5、校服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学校要督促生产企业送检并在接收校服时重点查验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可拒收;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应当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涉及严重不合格需检验备样,学校再提供1套备样),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在确认产品监督抽查和学校送检均合格后,方可发放校服。校服生产企业委托检验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项目检验。学校的委托检验可选择与人身健康安全相关的重要项目进行检验,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6、校服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要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是否穿着校服的报告,学校校服的穿着制度,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校服的采购情况,校服抽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7、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局与区质监局建立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就全区中小学校服的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互通信息,研究工作策略,共同做好校服管理工作,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8、区质监局建立校服生产企业申报机制,做好生产企业申报,加强对我区校服生产企业监管和监督抽查,并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校服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做好与市局以及检测机构的信息沟通。加强对学校校服产品质量知识培训,指导学校熟知校服送检程序。组织有需求学校观摩校服生产企业。

9、学校应当做好对有质量问题的校服处置工作,不得选择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利益。中小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款式、面料、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校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中小学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应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向质监局报案处置。

10、教育局将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对中小学校服征询、校服采购合同备案、校服送检、校服信息公开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校服采购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学校,要依据“问责追究制”,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五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校服(实际是运动服,以下统一称校服)统一采购和相关标准和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xx]10号),为做好20xx年度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把好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关,严防劣质制品流入,为规范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投标,确保物品质量,合理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现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方案:

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广大高校学生的健康,关系学校和政府的形象,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热点,引发社会问题和校园稳定问题。我校高度重视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学生校服质量指标必须纳入招标投标采购内容中。不得未经招标、投标过程,指定供应商采购学生校服。我校学生校服的招标投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组长:钟世新

副组长:

成员:

1、由学生处根据招生部门提供的20xx年拟招生人数确定新生购买校服的数量;同时提出相关标准要求(见附件)。经学生处处长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学校资产设备处。

2、学校资产设备处负责招标采购。资产设备处准备相关招标采购需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铁岭市教育局支付中心,经网站公布进行招标采购。

3、严格选择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供货单位。必须在合格企业名单中选择供货企业,实行集团招标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企业本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或代销商等机构。

4、严把入校产品进货质量关。我校在招投标和验货检验等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

招投标时,需查验供货企业是否具有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5、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学校资产设备处提供《中标通知书》给学生处,由学生处代表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集团采购合同,应于7月放假前完成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6、我校在完成集团采购后应组织进货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辽宁省纤维纺织检测中心或铁岭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签订验货检验委托合同。现场抽样工作应在供货企业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并由我校、第三方检测机构、供货企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验货检验应为逐批抽样检验,做到高标准、全覆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校服投入使用前向我校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质量验收由学生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提供)。

7、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计财处统一收费,按财务工作要求支付给企业。

新生入学期间,我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校师生加大国家法律、有关质量的法规规定以及高校各项规章制度、“黑校服”鉴别方法、“黑校服”危害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防范“黑校服”侵害的自觉性。我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黑校服”流入校园。

我校20xx年度学生校服集团采购工作全程要有学校纪检监察处人员监督检查。

我校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开通帮扶贫困生绿色通道,建立解决贫困学生校服的有效机制。要联合供货企业,加大对贫困学生校服的帮扶力度,按新生数的2%资助贫困生,确保贫困学生穿上合格校服。

校服实施方案 学校的校服如何管理好篇六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竹园初级中学校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打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本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为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吴永军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先后召开了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抓实抓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7至8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就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全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4.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严把校服质量关。学校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一)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程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三)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打分;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四)样品和投标文件合计分值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得分名次并封存样品。取前三名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五)评比结果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在严格控制学生校服订购套数的基础上,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应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校服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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