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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电视讲话

小编:

广大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为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确立了农村卫生工作主导思想和目标,即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以大病统筹和贫困医疗救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亿万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这对广大农民朋友来说是一件关系到生活质量和脱贫致富达小康的好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旗委、政府经过努力争取、积极筹备,于2004年2月19日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旗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农民群众享受卫生服务的条件相对较差,相当一部分群众因为经济条件所限患病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救治,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2003年我旗农民2周患病率为13.4%,但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只占到发病人数的20%到30%,一年内每百人就有3.6人生大病住院,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因为经济条件所限未能接受住院治疗,严重威胁着农民的健康和生产生活。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帮助农民提高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也是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民素质、保护农村生产力的一件好事,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办法

我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原则是政府资助、集体扶持、社会捐助和个人缴纳相结合。资金筹集的渠道是中央财政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元,市财政补助5元,旗财政补助11元,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纳不少于10元。由于市财政和旗财政补助资金比国家规定标准分别提高了2元和8元,使我旗农民合作医疗资金达到每人每年40元,总数上比国家确定的标准超出了10元,这充分体现了市旗两级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目前,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款已划拨到市财政,旗政府已将补助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因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于4月初完成个人资金缴纳任务,达到早参加早受益的目的。为保证弱势群体享受到同等的合作医疗待遇,旗人民政府决定,农村五保户和年均收入500元以下的农村特困人口的合作医疗个人统筹部分由旗财政承担。我们将要求乡镇和有关部门本着对旗委、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部分人的调查核实工作,特困户名单必须张榜公布,如群众无异议才可最终确定。

三、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法

农民承担的10元以户为单位缴纳,即家中有3口人缴30元,有4口人缴40元,由乡镇统一收取后通过乡镇的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移交到旗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旗合作医疗办公室收到农民的缴费后按户发放合作医疗证。农民看病凭合作医疗证就可以减免医药费用。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分配方式和报销比例

合作医疗资金分配方式是:15元纳入缴费农民个人帐户(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三结合户个人帐户为17.5元),用于门诊治疗费用减免,23元为全旗住院大病统筹金,2元作为合作医疗风险基金,合计共40元。

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按30%在个人帐户中直接减免报销,报完为止。长年患慢性病的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可以纳入大病统筹给予补偿,具体疾病名录由旗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每人每年大病住院统筹补偿与门诊减免医药费用总和封顶线为4000元。大病住院补偿采取分段计费累加支付的方式给于支付;对住院分娩的产妇不设起付线;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三结合户报销比例在相应档次上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住院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确定标准和补偿金分乡级、县级和县级以上,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最高为50%,封顶线为4000元。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易于操作、监控有力的原则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旗统筹、专户管理、专人审批、分类设帐的管理机制和收支分离、管理分离、用拨分离及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使用的原则,禁止挤占挪用,切实提高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二是坚持方便农民的原则。简化和规范报帐程序,农民朋友不必用多长时间,不必东奔西走,只需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即可报销。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配套管理办法,严格合作医疗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及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执行减免报销或补偿比例及起付标准,准确界定减免和报销补偿范围,让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认可和放心。我们将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旗直医院实行统一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避免农民名义上享受了医药费用减免,而实际上因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过高,使农民没有得到实惠。四是对合作医疗制度进行监督和审计,我们将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监督和审计,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行,合理使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证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广大农民朋友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为民利民的大好事,可以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希望你们为自己身体健康着想、为家人身体健康着想,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早日得到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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