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迎春文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供销文化,充分展示供销形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奉献供销事业的热情,以优秀健康的文艺作品鼓舞人团结奋斗、积极开拓、努力拼搏,共谱供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乐章。
二、活动主题
活动以文艺演出比赛的形式进行,主题是“承载希望 扬帆启航”。旨在全面展示全市供销社近年来“三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展现“供销人”的良好精神面貌,进一步增强供销事业发展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参加活动范围
1、市社各出资单位;
2、市社机关(供销集团公司)。
四、时间及地点
活动拟于2011年1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节目要求
(一)节目内容要紧扣主题、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既注重感染力又注重参与性,充分抒发情怀,展示干部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才艺。
(二)节目形式要多样,以集体节目为主。
1、声乐类(独唱、对唱、合唱、表演唱、音乐剧等)。
2、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街舞、芭蕾舞、国标舞等)。
3、器乐类(弦乐、管乐、打击等)。
4、语言类(小品、快板、相声、双簧、配乐诗朗诵等)。
5、戏曲类(京剧、越剧、黄梅戏等)。
6、综艺类(杂技、魔术等)
声乐、戏曲、器乐必须真唱真奏。节目编排尽可能新颖,每个节目时长控制在3-8分钟。
(三)每个单位可申报1—2个节目参加预赛。预赛后,每个单位评选出1—2个优秀节目进入决赛。
六、评比办法
(一)评委组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确定。
(二)评比办法: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只根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给出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
(三)奖项设置:每类节目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优秀节目奖若干,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根据节目申报和得分情况,各类各等次可以视情况空缺。各类节目特等奖总分不低于9分,一等奖总分不低于8分,优秀节目奖总分不低于6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注重实效,要为参加活动的人员提供排练时间、场地和物质保障等。工会、共青团要认真组织,主动落实节目编排,积极组织排练。
(二)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目的创作和演出,抓紧时间,认真研究和策划节目,快准备、快安排、早动手、广参与。12月31日前,完成节目申报和演出人员身份注册。
(三)突出特色。各单位要在节目的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突出供销特色,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力求通过精心包装、打造、策划,形成文艺精品,在汇演活动中发现人才、推出精品,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