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安全职责
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主要目标: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3、加强对学生及学校财物的管理,做到管理严格,管理到位,无损失发生。
4、及时认真开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5、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二、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教学活动时的学生安全管理。
3、负责教室及各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4、定期召开安全 德工处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在校学生的常规管理和校内学生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立督察组,以班为单位对学生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班主任职级管理。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要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动,定期进行讲座。
4、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