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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九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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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或许“红楼梦”,真的只是红楼的一场梦。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最近,我一直在读《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更是一部非常伟大的文学作品,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林黛玉、贾宝玉等,曹雪芹花费了十年时间,删改五次完成的,具有十分深邃的意味。

故事是从女娲补天多了一块大石头说起的,这块大石头经过女娲的煅炼之后,已经通了灵性,变成了一块仙石。仙石被带到人间后,发生了许多故事,这就是《石头记》的缘来。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这一节。以前,我就听说过刘姥姥的大名,现在,终于知道关于刘姥姥的故事了。

刘姥姥带着小孙子板儿来到荣国府,看到了许多没见过的东西,如不停摆动的自鸣钟、也吃到了许多好吃的`美味佳肴,还得到了20两银子的资助,作者把刘姥姥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把她的心理活动也描写的十分生动。语言却很生活化,把故事讲得娓娓动听。

读这部作品,需要细细读,慢慢品。我想:《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故事,也饱含着现实生活中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吧,曹雪芹因为历尽了沧桑,才写出了传唱千古的《红楼梦》。

我会认真读《红楼梦》的。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袭人本是贾母之婢,本名蕊珠。宝玉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昔人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把蕊珠更名为袭人。宝玉初试云雨情,是在袭人身上,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格外尽职。

宝玉与青灯古佛相伴之后,袭人的去留就成了问题,虽然她与宝玉老早就有肉体上的关系,但名义上还是个丫头。于是,王夫人和薛姨妈决定,叫她配一门正经亲事,再多多的陪送她些东西。袭人的哥哥花自芳托亲戚作媒,将她说与城南蒋家。

袭人听到后,哭得哽咽难言,一心想死。

袭人本想死在贾府,恐弄坏了老太太的好心,心想,还是死在家里。回去见了哥嫂,住了两日,见家里哥哥办事不错,若死在家里,岂不是害了哥哥?还是出嫁了再作打算。岂知过了门,蒋家办事极其认真,全都按着正配的规矩。一进了门,丫头仆妇都称奶奶。袭人此时若要死在这里又恐害了人家,辜负了一番好意。那夜原是哭着,不肯屈就的,那姑爷却极柔情地承顺。到了第二天开箱,这姑爷看见一条红汗布,方知是宝玉的丫头。又故意将宝玉所换的那条松花绿的汗巾拿出来。袭人看了,方知这姓蒋的就是蒋玉函。始信姻缘前定,弄得袭人真无死所了。

与金陵十二钗中正册和副册中的其他女子比起来,花袭人的归宿应是不错了。其不能尽节于宝玉,这恐怕与袭人的性格有关。

一是对主子不忠。袭人服侍贾母时,心中便只有贾母;服侍宝玉时,心中便只有了宝玉。当然,宝玉和贾母是直系血亲,无可厚非。但如果用在别人身上,便如失去主人的犬一样,后主饲之,便为后主看家。失去了宝,便委身于蒋玉函,正是其性格使然。

二是虚伪。袭人出身低微,未曾受过教育,她深得贾母和宝玉的信任,与她巧妙的'伪装分不开。她曾对宝玉说:“你真爱念书也罢,假爱也罢,只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爱读书的样子来,也叫老爷少生些气,在人跟前也好说嘴。”可见袭人骨子里,就有讨好主子的天性。宝玉出家后,袭人各种要死要活的表现,怎能说不是她欺骗别人的表现?和袭人相比,其他红楼女子的死,如金钏、尤三姐、晴雯,哪一个死得犹犹豫豫?她们是真想死,就义无反顾,只有袭人是真不想死,才左右为难。

如此看来,袭人并非贞烈女子,她的所言所行有几分让人厌恶。

读了红楼梦中的花袭人,我方明白,为什么生活中许多好人,活得艰难,活得很累,有时想一死了之。而那些左右缝圆、见风使舵的人却如鱼得水,活得自在。其实这些好人缺少了点弹性和灵活。如果不影响别人,像袭人一样虚伪一点,也未尝不可。

如果从正面看袭人,袭人也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无论我们遇到什么困境,要给自己找一条活下去的理由,活着比什么都好。说话做事,不要自私任性,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必要时,伪装一下,又何尝不可?某种程度上讲,袭人的做人是艺术化了的,既让别人快乐了,又保全了自己,何乐不为?

这么看袭人,我倒觉得袭人有几分可爱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我曾经十分不喜欢宝玉,因为我认为他太过风流倜傥,到处沾花惹草,却又不负责任。他曾与袭人鸳鸯麝月之流顾盼生情,心中却又怀揣着林妹妹。

处处留情,缱绻风流。直到看到“只见一阵风过,树上桃花吹下一大斗来,落得满身满书满地皆是花片。宝玉要抖将下来,恐怕脚步践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儿,来至池边,抖在池内”,宝玉担心脚步践踏花瓣,便用衣服兜住花瓣。他对于自然界的美,亦珍视,亦追求。他爱的,原是这世间万物的美。

爱有情者,亦爱无情者。他曾向鸳鸯讨吃胭脂,又在雨中提醒龄官,他曾在水仙庵哀悼金钏,又为晴雯杜撰芙蓉诔。他爱惜着绿蕊新发,初春乍到,窈窕少女的生机勃勃,却拒绝着枯草衰颓,深秋萧瑟,老妪孑然的`残败迟暮。

他只爱生命伊始不受污浊的澄净的美。就像对莺燕的低喃,对荷波的惊艳,对女儿们的多情痴狂。

因此他“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闲消日月。”因此他“拿了篦子替他篦。”因此他“自己烫了手,倒不觉的,只管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

因此他“想起上次袭人喜吃此物,便命留与袭人了。”

因此他“偏寻根究底,只因村姥姥信口开河。”

因此他“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他本是青埂峰下一块顽石,却钟于琼闺秀阁,日月清华。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题记

红楼梦一梦古往今来,赚得了多少叹息,多少惆怅,可是又有谁读懂了曹雪芹背后的凄凉,午夜梦回他是否会想起自己的年少,想起那大观园的喜怒哀乐,然后轻轻一声叹息,面上平静如初,实则内心百般波澜。

有友人问我,在这本书中你认为曹雪芹更偏爱林黛玉还是薛宝钗?我轻笑不语,其实无论是黛玉还是宝钗都不过是那颗顽石命中的一片浮云,片刻间便烟消云散,干净的不留下一丝痕迹,无论当初发生了什么,都是对的,可如果一旦结束便真的是结束了。

都说红楼梦最著名的便是那一首“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呀!全书写的都是荒唐的言辞,却浸透了作者辛酸的眼泪!都说作者迷恋儿女痴情,可又有谁能真正理解书中的意味?“荒唐”不仅指作者在书中引出了“炼石补天”“青埂峰”等荒唐故事,而是指出全书描写的当时社会的腐朽,残酷,互相倾轧以至于走向灭亡的道路。这书不仅是曹雪芹对而是生活的迫忆,更是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讽刺,“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作者借顽石说自己不能匡时济世,被弃置世间,半生潦倒,一事无成,所谓无才,貌似自惭,实则自负,是作者愤激之言,是一种“缚将奇士做诗人”的慷慨;以顽石为喻,表现自己不肯随世俗同流合污的`傲骨,作者把那块石头称为“顽石”也大有深意。顽石的特点便是棱角分明,执拗死硬,毫不通融。人如果具备这种品格就必然同当时那个黑暗卑劣的社会不相融,那这个社会就一定会排斥他。作者自己深深懂得他绝不是为了给世人消愁,解闷儿来写这部书的,而是把自己一生“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经历,加以艺术的概括和提炼。塑造了众多类型的人物,来表明他对人性和社会的认识,寄托他难以言语的感慨,既是赞歌,又是悲歌挽歌。

作者是以泪和墨写下这本书。作者担心他这部呕心沥血之作不被后人理解,预料到有人会嘲笑他愚痴。百年后世人对红楼梦可谓是褒贬不一,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可是无论怎样,认识任何一个事物都必须要有辩证统一的眼光,坚持一分为二,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但《红楼梦》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与曹公有约,犹怜黛钗情。

帘外雨潺潺,与曹公有约,手捧红楼,不免愁绪溢满心头,在“花柳繁华池,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中自是香艳如云,情到深处,犹怜黛钗情。

与曹公有约,我怜黛玉至深情。

对于黛玉,雪芹先生无疑是倾注了深沉的爱和无限的怜悯。黛玉倾城娇绝世,但同时红颜薄命的悲凉命运她亦是无法逃脱。“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美丽人儿面对世态的炎凉,曾道:“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面对现实的冰冷,曾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面对易逝的容颜,曾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于冷月夜葬花,末了泪尽香消,她为爱而生,也为爱而玉殒。神瑛侍者在三生石畔用甘露浇灌一株绛珠小草,便引发了“还泪”报恩之事,在保守的封建大家族中她又怎可要得“木石之缘”,她对宝玉用情之深,只为他而落泪,悲痛之余宝玉已为他人之夫,一段矢志不渝的爱情被无情毁灭,她以生相殉,终了之时仍心念此生至爱,“宝玉、宝玉你好……”情未了,言怎尽?纵使沧海桑田、海枯石烂这份情又何以了?“苦绛珠魂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多少性情中人为之落下哀痛之泪,悲其悲、泣其泪、伤其伤……

与曹公有约,我怜宝钗至理情。

对于宝钗,雪芹先生亦是是好生怜惜,生得自是妩媚,又不失才情,在悲的阴霾下她也摆脱不了孤守空闺的悲剧命运。宝钗似雪,她有着雪的高洁之气,在封建礼教的约束下,她始终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家族衰落,自小帮助母亲打理家中事物,她并非是无情,只是这女儿的柔情在这漫长的'岁月中被岁月禁锢。或许人们会说宝钗有心机、通世故,但这是出于她的一番好意,不曾有过害人之心,反而体贴他人,尊敬长辈;或许人们会说宝钗冷漠,但在贾府中她毕竟算是个外人,“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或许是最好的处事方法;或许人们会说宝钗贪恋名利,但她是想规劝宝玉入仕以振兴贾府这“百年望族”;或许……“山中高士晶莹雪”的美哩淑贤终究没有打动宝玉的心,他选择了逃避,逃避原本属于他的振兴之责,遁入空门,留下了宝钗孤苦一生,宝钗待人至理,他怎知宝钗的良苦用心呢?

黛玉对宝玉之情至深至纯,宝钗对宝玉之情至理至善,黛玉得到的是爱情,宝钗得到的只是姻缘。一个是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一个是金玉良缘,冥冥之中似乎就注定了他们之间的哀怨缠绵,感慨至此我不禁长叹:既生瑜何生亮!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雨停,风依旧肆意的吹。合上红楼,放眼远眺,心随风渐行渐远,与曹公有约,我犹怜黛钗绵绵情……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七

《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娇杏,从谐音上来看是侥幸,原著中对她直接的表述,结局是很幸运的,好似完全因为天上掉了个大馅饼,砸中了她,使得她从丑小鸭变成了金凤凰。比起出身比她高贵、姿容比她秀丽、才情比她高超很多的那些贵族小姐们的命运,她实在是太好了,貌似形成了一个非常鲜明的对照。

可是事实果然如此吗?恐怕也不尽然。

《红楼梦》原著中首次出现娇杏的章节叫做《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娇杏本是甄府的一个普通丫环,那时香菱还是甄府的小姐,叫做甄英莲(真应怜)。贾雨村是暂住甄府旁寺庙里欲赶考的书生。一日,贾雨村在甄府见到一个采花的丫环,那丫环要回去的时候,却把眼睛向他这里看了两次,似乎对他有所瞩意,贾雨村便以为这女子有意于他,狂喜不尽,是个巨眼英雄,风尘中的知己。彼时他不过是身无分文的一介书生,前路茫茫,平常又无人看顾,这生得仪容不俗的丫鬟,这样瞩意于他,难免有些想入非非,飘飘然了。这种情结便是《聊斋志异》里众多书生的共同心声。

贾雨村在书中逐渐蜕变为一个饿不死的野、没人伦的下流种子、最是擅长阿谀奉承和颠倒是非的、腹黑心狠的官场人士。可是在未经官场熏染之前,他还是一个标准的`读书郎,有着知识分子的抱负和清高,最是难得的是,他刚入官场还不忘先前见到的那个颇有几分姿色又对他非常眷顾的丫环,于是求聘了那丫环,娇杏还特别有福,先做侧室,一年便生一子,又半载,原配夫人病死了,她便扶正成为正室夫人了,她的身份便从小丫鬟跃升为正牌官太太,一下子,生活从底层到达了云端。

娇杏此后的命运书中就没有写起了,可是我们可以根据贾雨村的生活变迁来揣测她的命运,恐怕也不会特别好。这个说法,基于以下的推测:

一是她始终保持正房太太的身份,但是生活谈不上什么幸福。以贾雨村的行径和思想变化,结合当时社会的普遍婚姻状况来看,贾雨村再娶几门小妾,或是到风月场上去厮混,是合情合理的事。根据《金瓶梅》中妻妾之争的情况来看,娇杏出身低微,假如再没有压服众位妾室的水平和能力,那么这个正房也会经常受气的,也逐渐会失去正房的威仪。而如果她能够继续保持正房地位,也将会老大寂寞和独守空房。即使王夫人有那么显赫的地位和一位成为贵妃的女儿,也不过是独守空房。

二是随贾雨村的宦海沉浮而不得善终。贾雨村虽然深得为官之道,又会傍上有权势的人,但是最终还是获罪,被充军发配了。在原著开篇解释〝好了歌〞中的,〝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之句就是说他这样的人的结局的。那么作为他的夫人娇杏,罪犯的家属,或是被卖或是做苦工或是充作官妓。无论哪一种,都是不好的,都是先喜后悲大起大落的人生。也许按照一个丫鬟正常的命运走向,配个心地还好的小厮,正正经经过一种平淡的生活,既不登高,也不会跌重,也许好过她这样的命运。

因此,这样看,娇杏其实并不是书中侥幸获得好结局的女人。万艳同悲、千红一哭已为《红楼梦》中的红颜奠定了命运的主基调。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八

这是中国的一部非常伟大的作品,它独具的色彩,让无数人爱不释手,也因此他成为了中国四大文学作品的其中一部。在我看来,书中完美的爱情是作者对人所具有的感情的赞美,而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对于命运的反抗是他对所处的时代的一种无奈的追求。没错,这就是红楼梦。

小说主要以贾府的由繁华到衰败的这一系列过程为线索,描写了居住在大观园中的女子不同的生活及性格。

有很多人讨厌林黛玉,说她是病秧子,说她只会哭闹。但是也有很多人喜欢她的才情,喜欢她的多愁善感。而我,我毅然站在林黛玉那一边。我喜欢她那似水的柔情和她的才华横溢。但是,无论我们对林黛玉有哪样的评价,都只是我们自己的观点,而不能代表曹雪芹塑造这个形象时所带有的感情。

曾经,拿起红楼梦,就便为宝玉和黛玉之间完美的爱情感动着。即便最后,两人并未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许正因为这一残缺,才会显得他们之间的爱情更为壮烈吧。我常在想,如果黛玉没有死,如果贾宝玉娶的`不是薛宝钗,那么,这样的结局是否会更完美点。不过转念一想,假如真的这样做了,还会有多少人被宝黛之间的感情感动呢。完美不一定是最好的结局吧。

我是特别喜欢,黛玉葬花这一节的。当黛玉担着花锄,花锄上挂着纱蘘,手里拿着扫帚去葬花时是则样的一幅画面啊,悠然中又伴随着点点忧伤。

宝玉和黛玉是书中最重要的主人公。他们都敢于反抗封建社会的条约束缚,都敢于抗争,只是这种抗争被整个封建社会扼杀了。宝黛之间的爱情也随之石沉大海。命运总是这样,没有绝对,但还是要反抗。

红楼梦读书笔记摘抄篇九

近日读完《红楼梦》,才明确其妙地方在。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杯具为重要资料,经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活泼描述,而深入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活泼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范围雄伟,构造严谨,人物活泼,语言精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色,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段,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杯具。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此刻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色,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斥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芳香。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亮,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慧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常",令人徒加评论。不仅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力美,梦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错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景,构成性情“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经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常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述,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录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活泼的刻画。

《红楼梦》在思想资料和艺术技巧方面的精彩造诣,不仅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并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器重和研讨,有法国评论家称颂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风趣,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全部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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