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旗下讲话稿:秣马厉兵 迎接终考
老师、同学们:期末考试,是对每一位同学一学期来学识、能力、毅力的检验。为了能够顺利参加期末大考,并在考试中发挥最佳水平,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您除了认真复习迎考外,还应注意劳逸结合,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强化全体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我在这里与全体学生一起再学习一下《桐乡三中学生考试常规》:
1、 按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2、 只准携带规定的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规定可带的用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修正液、胶带纸等物品进场。
社会、思品科考*试允许学生将有关教材、资料带入考场,但不得互相传借;数学、科学科目考试时,允许考生使用不带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但也不得相互转借。
3、 考生按排定的座位入座,不得调换座位。座位时,坐成一直线。
4、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卷、答题纸。不准故意毁坏试卷、答题卷。
5、 考生独自完成答卷,交卷后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
6、 考试只能在试卷、答题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班级、姓名、考号,不得在其他地方作任何标记,答题必须答在密封线外。
7、 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以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等事项。
8、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终了信号一响,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卷后依次退出试场。各位考生,“诚实做人,诚信考试”是每一位中学生的做人准则,也是学校的道德底线,对于考试中的一切舞弊行为,学校将依据《桐乡三中违纪学生处分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在期末考试中,凡发现*作弊,除了该科成绩作0分处理外,取消当学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品德等第降档,取消初中毕业时的保送生资格,并依据情节,予以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最后,我衷心祝愿每一位同学在本次期末大考中考出理想的成绩,为下一学期打下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