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安机关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吉安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公安厅办公室印发的《省公安厅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富民兴赣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打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努力规范公安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投资兴业环境,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的履职和服务能力,努力加强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作风建设,在服务创业、富民兴业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以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为依托,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服务创业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投资创业治安环境,大力整改影响投资创业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警企、警民和谐关系,促进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能力明显提高,行政效率明显提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企业和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我市创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
1、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全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低碳和绿色经济等新兴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跟进公安服务措施,促进我市投资创业发展环境的改善。立足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化解经济风险,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涉税犯罪和其它危及各类市场安全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2、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引发的风险因素和复杂情况,建立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广大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了解掌握社会动态,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破案追逃大行动,以“破大案、追逃犯”为载体,严打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认真落实破大案与破小案并重的要求,努力提高破案能力。深入开展治安隐患大整治,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围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集中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依托“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3、努力提高公安行政管理能力。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改进“社会人”管理,推动人口合理流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的新模式。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对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积极预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组织城市交通的水平,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交通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建立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提高公安机关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出入境管理,为提高我省经济外向度、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创造安全便捷的出入境环境。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增强消防部队社会救援能力。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责任单位:国保支队、经侦支队、刑警支队、消防支队、网监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禁毒支队
(二)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工作常态机制,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1、积极完善“大走访”活动长效机制。把民警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创新爱民实践的载体,深入企业、社区和群众之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排解民难,化解民忧,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2、集中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爱民助民大走访,组织广大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警营开放日、警民联谊联欢等多种形式,增进社会理解,倾听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困难群众大帮扶,着力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大帮教,广泛开展“大手拉小手、关爱青少年”活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积极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广泛开展警民交流、共建和谐警营开放活动,加强公安文化建设,促进警民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政治部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三)进一步优化发展和创业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省、市《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
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1、进一步提升公安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数量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授权率;进一步废止或终止一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加快建设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推行公安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扩大机关精细化管理试点范围,大力实施政务流程再造。
2、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对针对企业的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
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公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
3、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全面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4、继续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环境的监测工作机制,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工作,加强对创业者和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及时受理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严肃查处一切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牵头单位:局纪委监察室
责任单位:警务督察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网监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处、法制处、禁毒支队
(四)深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党建带队建”的思想,把公安队伍建设融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致力于提高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水平、班子建设水平、教育训练水平和管理监督水平,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促警风,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强化学习意识,完善训练机制,着力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坚定性、学习自觉性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
2、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3、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
4、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
5、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牵头单位:局直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
(五)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便民利民举措,使创业者人人知晓,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全面落实服务创业惠民政策;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全力营造公安机关支持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
牵头单位:政治部
责任单位:办公室、治安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处
四、工作步骤
创业服务年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局机关牵头部门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公安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工作任务以及各牵头部门制定的方案,创新载体,抓好落实,确保创业服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各级公安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市局将对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卓有成效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局直各单位要全警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市公安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效能办继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我市公安机关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便民利民举措,重点宣传公安机关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全力营造公安机关支持创业、服务创业、保护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制度,着眼长效。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各级公安机关效能办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警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