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劳务承包合同(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1.2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绿化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范围包括:场地的平整、混泥土垫层、广场砖的铺设、停车场铺设、配合现场放线打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浇灌混泥土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现场协调。
5.2 本场地现有混泥土破损之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处理;
5.3 本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材料清单;
5.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的相关资料;
5.7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8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5.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不增加工时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乙方代表字:日期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1.2 分包工作内容:绿化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范围包括:场地的平整、混泥土垫层、广场砖的铺设、停车场铺设、配合现场放线打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浇灌混泥土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现场协调。
5.2 本场地现有混泥土破损之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处理;
5.3 本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材料清单;
5.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的相关资料;
5.7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8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5.9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不增加工时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绿化工程项目部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字:
日期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三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绿化栽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向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 工程内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甲方所承包工程的绿化栽植劳务,乙方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完成苗木栽植的工作任务。
2、本项目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工程变更及追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与业主合同)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 (项目经理定)
(二)竣工日期: / (项目经理定)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数 项目经理定 个月。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包含:
1)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所有工程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费用;
2)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及追加的零星工程费用;
3)乙方的养护人工费用;
4)合同总价=各分项合价扣除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费用的金额。
(二)分项单价:
1)在绿化种植期间所发生的整地、起挖、挖树洞、下苗、栽植、修剪、裹干、浇水、保墒、养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完成。在结算时甲方按照本合同后绿化单价附件给予乙方办理结算(包含起挖、栽植、绕干、支撑,起吊不计算,养护工作按照以下方式计)。
2)本合同绿化工程养护,根据双方协商,在种植期间的养护由乙方代为管理,并不计费用。若该同批次进场绿化种植完毕(零星的补植除外)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未给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则自动进入养护期,养护费用按照4.5元/m2计费,时间为栽植养护期后 壹 年(暂定)。
3)本合同后所附绿化单价表,包含种植及养护期间发生的人工费、施工工具、措施费、食宿费以及交通通讯费等其他一切不可见费用,是办理此项工程结算的统一标准。
4)乙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苗木种植风险,乙方对于甲方到场的苗木有权验收,并对于不合格的苗木有权退货。不需要经过施工员的同意,如果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同意乙方收货或种植,乙方在结算时必须提供甲方管理人员有效的签字确认手续,否则,甲方视同苗木乙方已验收通过。
5)普通苗木,乙方保证成活率,特殊大乔木(20cm以上)或有特殊原因经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确认的原因造成的情况发生,双方各承担一定风险,但乙方必须保证不低于90%的成活率,若乙方责任心较强,养护管理到位,成活率达到95%以上,甲方将在最终结算时直接给予乙方经济奖励。
6)养护期间,不包含以下材料:草绳、杉木棍、营养土、生根剂、伤口涂抹液、薄膜、遮阳网、铅丝、浇水用器具;小型工具、材料为乙方自备,但有反季节以及不适宜当地生长的大乔木在冬季保暖时搭架保暖时,甲方给以乙方补偿一定的措施费,但特殊处理措施及材料申请要经过甲方绿化技工审核。
7)不包含吊机、挖机、拖拉机等机械费用;种植期间原则上胸径15cm以上乔木由甲方提供吊机,若却因甲方要求采购苗木土球变大,需要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才能起用吊机。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变更或增加工程费用需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确认,甲方以项目经理签字为准。如若出现乙方代为甲方做合同外的工作内容,甲方按照95元/工日给予签证核算。包含工人每天正常上班的出工时间为9小时,上下班时间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会作出适当的调整,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以9小时为准,超出9小时的按加班计算,少于9小时的按时间扣回,如遇加班,男工则按10元/小时计,女工则按9元/小时计。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加班,加班的工程量需要乙方事先通知甲方项目部及合约部,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加班情况未发生。
(三)工程量的确认及确认程序
1、所有工程量测量或点工、机械台班的确认方式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决定。按照如下方式:甲方组织验收计算工程量,施工员、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项目部后由项目部上报到合约部复核;若最终合约部复核确认后的工程量和乙方报量相差3%以上,视情况严重程度,除了扣除多余的工程量外,将给予乙方20xx-10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
2、变更项目、点工、机械台班等工程量确认项目所发生的项目变更、点工、机械台班,由乙方提出确认申请,再经施工员或第一知情人审核签字确认,最终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变更、点工、机械台班等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该及时请甲方项目部确认,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逾期或结算时后补工作量,合约部不与确认。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乙方必须按 园林绿化栽植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精心组织工人认真工作,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栽植效果。栽植养护之日算起的时间为“每批次苗木进场种植完毕后3个月”,养护标准按一级标准执行。
(二)在施工中甲方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整改,因返工给予甲方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等各种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卸车:苗木卸车时要注意保护,因操作不当造成散土球、树干脱皮、树形严重缺冠由乙方承担成活和损失。
(四)挖种植坑和放有机肥:种植苗木必须按甲方要求下机肥,放机肥时必须和种植土充分搅拌均匀。
(五)浇定根水:苗木种植完成后必须浇透定根水,如发现苗木因缺水或病虫害至死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六)支撑:苗木支撑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七)平整场地:在种植地被及铺草皮前必须经过甲方检查才能进行施工。 (八)质保期:一年。
第五条、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原则上本工程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采购供应,但确因甲方原因,授权委托乙方代为购买的材料,乙方必须在甲方材料部提供的指导价的基础上购买。
(二)由于乙方原因需甲方帮助代购施工零星材料(如施工用的铁锹、刨子等),要报甲方批准,发生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及设备等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
(四)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创“零事故”工程。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 负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与业方之间的协调,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宏观控制和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施工顺利、正常。
2. 按计划及时组织各项甲供材料(苗木)进场,负责本工程项目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材及部件的试验、检验工作。
3. 负责由业主、监理或质检站提出或要求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的检测、检验。
4. 负责组织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检查、中间交工验收、中间计量等,以及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 负责工程资料(即所有的自检资料、鉴定资料、试验测量资料、竣工资料等)的填写、整理、报批、归档等全部工作。
6. 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动力用电的供电、施工现场用水到指定位置。
7. 负责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计量与支付。
8. 甲方质量部组织检查组对乙方进行控制,施工技术、质量、现场协调管理;
9. 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合格或违规工人和不称职工地代表。
(二)乙方的职责
1. 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单、身份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 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3. 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4. 乙方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不少于9小时/天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5.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 。
6. 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场地垃圾清运,修剪枝条的清理。
7. 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苗木,在交工验收前负责保养并清理好场地。
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刑事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 在本项目工程中,乙方要履行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全部责任,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时,需经甲方授权。
11. 乙方应按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出施工计划、工程计量资料等,报甲方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生效。
12. 点工工作期间,若乙方出现消极怠工现象,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二)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按照公司标准即按照工人1000元/月.班组长1500元/月.人的生活标准支付给乙方。
2、半年度公司结算一次人工费,按照结算后人工费总价的80%支付给乙方。
3、当年年底,完工、甲方验收通过并已和业主结算的项目按照结算人工费的95%进行支付。栽植养护之日算起的时间为“每批次苗木进场种植完毕后3个月”,(零星的补植除外),养护标准按一级标准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业主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施工养护,甲方视情况予以罚款。
(二)乙方;
2. 未按本合同工期或甲方项目要求如期完成项目,每拖延一天将处以500元罚款,罚款额不超过栽植总价的15%。
3. 养护效果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出现一次罚500元罚款,罚款额不超过栽植总价的15%。
4. 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业主检查、监督发现一次罚500元,并由乙方返工重做直到达到质量要求,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 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人员、工人、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6. 若乙方在合同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批次栽植费支付过程中扣除。
7.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和工期滞后或栽植、养护效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并不予结算,所造成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8. 若乙方不服从管理或有浪费材料情况发生,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乙方2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9. 乙方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要承担因其单方终止合同给予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法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履约保证金: 暂无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变更与追加的费用按全约定的方式计量与支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由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其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合约部、事业部、财务部各执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绿化劳务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承包的位于____市____区(县)_________工程以_____方式交给乙方承做。
2、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整 (小写)_______整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 负责协调与主管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乙方工作:
(1) 包工不包料
(2) 严格按照图纸做法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三、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尾委员会、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甲乙双方责任分担
2、以下原因可解除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 因一方责任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解除后,甲方、乙方应按双方的约定进行结算。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生效方式,工程竣工履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