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学习心得:52个不准
两会前夕,中央再出反腐重拳。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2月24日《中国青年报》)
12年前的1997年3月,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试行的《准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为此,中央在认真总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首次以《廉政准则》这一正式的党内法规颁布执行。
“转正”后的《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涵盖的范围更广,规范的条目更细,处罚的力度更严,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
廉洁从政,核心是防止权力腐败。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如期走上反腐前台的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等要求,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如何将《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一是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载体,使党员干部对《廉政准则》入脑入心;二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照《准则》,珍惜权力,守住底线,正确履职。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下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三是要把《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五是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果断查处,不搞“下不为例”、“区别对待”。
除此之外,还应做好“四个结合”文章,即把执行《廉政准则》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与推进制度创新、完善配套制度相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相结合,与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如此,《廉政准则》才会落地生根,52个“不准”才会实至名归,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火墙”、“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