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市区,相关劳动纠纷也在迅速增多——打工者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日前,记者在采访安徽籍打工者徐寨红讨工资事件时发现,来泰打工者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并不是个别。海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黄跃进介绍,他们今年以来已受理近20起侵权案,分析这些案件,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一些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拖欠工资。二是用人方不参加社会保险。三是用人方不与打工者签订用工合同。四是上班时间长。国家规定,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但不少私企都违规。五是一些个私老板在使用外来打工者时向他们收取押金。这种现象多发生在餐饮行业。六是将外来打工者的身份证扣押。这种现象多发生在桑拿洗浴行业。
黄跃进说,劳动者与用户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既不能收取押金,也不能扣押身份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用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自由、随意,打工者自身法律知识缺乏,办证意识淡薄,是导致劳动纠纷不断的主要原因。另外,因为外来打工者办证意识淡薄,管理部门难以对其跟踪管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海陵区劳动局职业介绍所负责人施和华说:外来劳动力来泰打工前,须按规定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海陵区后,应凭个人身份证主动到所属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凭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手续,到海陵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相关费用详见下表)。
目前,外来人员按规定办证的有多少呢?海陵公安分局户政科副科长鞠钢海介绍,今年以来,海陵公安分局及其所属派出所办理了15095份《暂住证》,实际上市区仅海陵区范围内外来打工的就有3万人左右。海陵区劳动职业介绍所负责人施和华说,今年1至10月,该所仅仅发出2000份《外来人员就业证》。换句话说,到海陵区城区打工的3万名外来劳动力,仅有2000人在发生劳动纠纷后能有力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为了加强流动就业管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海陵区劳动、公安两部门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应承担外来人员办理“双证”的责任,对未按要求办理“双证”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公安、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