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服务三保推动政法工作新跨越工作汇报
检察院服务三保推动政法工作新跨越工作汇报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政法工作如何服务“三保”,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市委政法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题调研,我就如何在服务“三保”中推动政法工作新跨越,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三保”基本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围绕“三保”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力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围绕保增长要求,着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发展环境。全市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制定实施《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行动。市委政法委启动了为经济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市直政法单位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联系经济园区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政法干警与中小企业结对制度,开辟了服务园区、服务企业、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的快速通道。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真正做到经济建设推进到哪里,政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对牵动全市发展大局的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市委政法委主动跟进服务,班子成员集体进行专门调研,部署安排有关区委政法委和公安部门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服务力度,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及诉讼风险。市检察院启动“保政府投资安全、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保新农村建设”渎职侵权案件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维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正常运行。市中级法院针对特定形势,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妥善处理涉企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力保企业生存发展。
二是围绕保民生要求,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从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治安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社会治安的显著变化和持续好转。作为政法机关,最大的民生问题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维稳办推进“两个拓展”,即维稳工作向源头治理拓展,对重大稳定隐患实行调查、交办、反馈、督查四步工作法;维稳工作向现场处置拓展,完善处置、会商、整改、回访等环节要求,进一步健全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市综治办顺应群众呼声,及时商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了全市集中打击传销非法活动,切实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民警走访农村社区谋平安、走访企业议安全、走访困难群众送温暖、走访特殊群体促稳定,推动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到治安防范上,着力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上下功夫,在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水平上下功夫,在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上下功夫,确保发案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20xx年,全市现行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6%,为近9年来首次下降;全市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成为全省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三是围绕保稳定要求,着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按照“守土有责、标本兼治”的要求,以确保社会长效稳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把好源头预防关,尤其是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时,充分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同时密切关注经济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体的生计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市国家安全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拉高工作标杆,明确有“高质量的情报信息、高质量的案件、高质量的秘密力量、高质量的专项工作”目标,切实巩固好稳定防线。着力把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关,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信访部门加强信访日常接待和督查,加大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积极推动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攻坚、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以及领导接访工作新机制的落实,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着力把好基层基础关,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依托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整合好基层维护稳定工作力量,强化工作合力,放手发动群众,抓牢抓实人民调解等基础工作,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影响政法工作科学运行的主要问题
当 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发展的提速,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从宏观上看,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大量矛盾纠纷已经和正在不断涌向司法渠道,实现社会和谐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肩负的任务越来越重。就微观而言,我市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社情也较为复杂,在中部地区追赶跨越的大潮中,加快建设“千亿**、活力**、和谐**”和文化强市,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如何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这是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认真研究、亟待破解的新课题。主要问题有:
一是基层难问题。县级党委政法委处在全市改革发展的第一线,是巩固拓展和谐稳定的基础前提和重要支撑,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对县级政法委建设高度重视,但在新的形势下,县级政法委自身状况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已显得不很适应。从工作范围看,由过去较为单一的综合协调政法各家履行职能,拓展到保障服务乃至参与辖区的一些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从工作对象看,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管理转化、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还有大量的信访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都有刚性的要求。从机构设置看,政法机关职能定位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比如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问题,抓班子带队伍难以有实质性运作的问题,等等。前不久,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的意见,足见当前加强基层政法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尽快落实这个《意见》。
二是考核难问题。总体上看,政法工作考核评价起步早、涵盖广、自成体系,系统内部的考核评价,主要组织形式有省直政法单位对我市政法部门和市直政法单位对县直单位的综合考评、单项工作考评和专门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等。外部对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有市县两级分别组织的对市直单位和县直单位的效能考核,其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包括群众、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测评结果,以及党政领导的打分,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通报的依据,有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的年度考核,有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方面的考核。现行的各种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虽已收到一定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多头考核不相协调、考核标准难以确定、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实、相关制度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央和省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参加行风评议,但我市效能考核中整合了行风评议内容,没有反映执法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自身规律性。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中,基层政法干警对此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
三是执法难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风险因素增多,矛盾碰头叠加,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最后大多都要进入司法渠道,需要政法部门来解决,政法机关成为矛盾的焦点。特别是涉法涉诉和执行难问题解决难度非常大。有些经过几审的案件,当事人在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漠视政策法律,屡屡违规越级上访。目前,上级考核通报的只是进京到省上访的起数和人数,有些地方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仍见效甚微,只得违心地花钱化解,这又使很多人产生效仿心理,引起连锁反应。在执行案件中,很多案件涉及到基层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党委政府,有的经济纠纷案件就是乡镇直接担保,很难执行。有些涉及企业的案件,如果依法执行,企业可能就要破产倒闭,有些工人就会下岗失业,不仅不利于服务“三保”,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三、新形势下推进政法工作的若干思考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就我市而言,今年也是大事多、要事多的一年,特别是石化炼化一体化、宁安城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年内还将举行第五届黄梅戏艺术节,维稳形势将十分复杂而严峻,维稳任务将异常艰巨而繁重。要认清新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从宏观上正确把握政法委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微观上着力解决影响政法委工作科学运行和发展的具体问题,真正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转化为谋划政法工作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政法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一是紧扣第一要求,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必须看到,政法工作的重要使命,就是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民生改善服务。越是在经济形势严峻、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政法工作就越要有所作为。全市政法系统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战略思想,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用和谐理念处理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导向,建立完善政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当前,要积极推进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新机制,加强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和过程控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维稳综治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建立“三位一体”的基层政法工作新平台;积极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坚持以人为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民警进万家”等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执法办案、社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各方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高效服务。要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切实抓住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热点岗位,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入手,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在增强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上下功夫,在提高执法质量上下功夫,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联合接访、各界评议、执法档案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完善案件评查、错案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不公的顽症,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围绕“三保”目标,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积极作用。针对当前经济运行特别是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政法机关要主动跟进,搞好服务,努力做到“四个慎重”:慎重处理经济纠纷,对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善于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不轻易纳入司法渠道,多做调解、和解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慎重审理经济案件,严格把握经济案件的处理尺度,在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过程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区分罪与非罪,避免因执法、司法不当,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雪上加霜。慎重处理企业违法犯罪案件,在查办企业违法犯罪案件中,严格把握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慎重处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案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置、工资发放、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各类涉案群体的情况动态,及时介入和妥善化解因职工安置、利益分配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为顺利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是抓好基层基础,提升政法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重要的是做好基础工作,关键是抓好队伍建设。要按照领导、力量、措施、责任“四个下移”的要求,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维护稳定的能力。重点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切实将有限的警力更多地投放到基层公安所、队,逐步配强社区和驻村民警,重视乡镇(街道)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着力从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以及奖励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政策,真正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要积极探索建立集治保、调解、法律服务、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社区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基层工作新机制,有效整合基层维稳、综治、信访等资源和群众自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深入推进以“和谐社区”、“平安农村”为重点的平安建设。要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政法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不断提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确保政法队伍纪律严、作风硬、拉得出、靠得住、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