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履职尽责承诺书
根据县委文件和局领导要求,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特作以下履职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做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不说影响民族团结的话。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积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和编制民族脱贫发展规划。年度内至少完成1—2篇调查报告或工作总结。
4、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事,做到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5、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认真开展民族经济建设工作,做好xxxx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资金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完成xxx县特困民族(xxx族)发展项目规划以及试点村项目规划;完成xx年上海对口帮扶xxx族项目的编制申报工作;积极准备和完善xxx项目材料,确保xxxx、xxx两个村通过省州考核验收。
6、工作中,本着为单位负责,为领导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涉及上报的各种表格材料,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严格执行单位领导签批制度。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省、州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以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吸毒,不在公共场所赌博,维护单位整体形象,不做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