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反腐工作调研报告
转型时期反腐工作调研报告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即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并创设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保障其良性运行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司法制度,这其间的过程,我们称之为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为政者也将发生一些分化。有的人廉洁清正、勤政为民,经受住了各种诱惑的考验,经受住了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等一系列观念的巨大冲击,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不改入党,从政之初向党和人民作出的承诺。有的人则经受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不能抵制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沦丧为腐败分子,成了糖衣炮弹、金钱美色的俘虏。
一、转型时期腐败的特征
(一)转型时期腐败的贪婪性逐步升级,从需求型向疯狂
攫取型演变。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中期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腐败分子主要获取的是高级生活用品,诸如高级手表、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等,主要目的是追求生活需要。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向疯狂攫取型过渡,腐败分子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占有上市公司股权,甚至发展到对国有资产的疯狂占有,其方式有“穷庙富方丈”式的:目标是搞垮企业,把国有据为己有。腐败分子与境内、外形形色色不法分子相勾结,沆瀣一气,利用国家改革、改制、合资、合股等名义,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某些腐败分子搞垮了企业后摇身一变成了私营企业的总经理或幕后代理人。有“富庙富方丈”式的: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腐败分子,诸如红塔集团的褚时建,侵吞、贪污、流失国有资产达百万元、千万元之巨;有的直接占有、奉送国有资产股权,如黄石康赛集团股票案,除企业高层领导人腐败外,还牵连掌握行政审批大权的高级干部。
(二)腐败问题涉及的范围广、程度深、手段新,甚至呈现蔓延的趋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腐败问题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中纪委历次全会工作报告对反腐败形势评价所用字眼可见:腐败问题十分严峻、比较严峻、依然严峻、依然比较严峻。虽然反腐败的力度在加大,对腐败有所遏制,还有蔓延的趋势,其严重性表现在:范围在不断扩大,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高级领导干部增多,大案要案屡查不绝。涉及的范围除经济主体单位、管理部门如海关、税务、财政、工商、教育、民政、城建、规划等部门外,更向司法部门公、检、法、司和政府高级官员渗透。这从中央及地方纪委近年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可以清晰地反映出这一特征。
腐败的程度在加深,手段更加隐蔽、目的、方式有更进一步的进化。以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为例,有关资料作过统计,胡长清从当上江西省副省长到沦为阶下囚,其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恣肆敛财,以每天8000元的速度积累着个人的财富,可谓日进斗金。在钱色面前倒下的又何止一个胡长清,“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及违纪人员上百名,其中有厦门市的副书记、副市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的副部长。“远华案”呈现的腐败事实怵目惊心,涉及违法金额几近天文数字,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
(三)负面影响大,任其发展,足以亡党亡国。腐败及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侵蚀着党的肌体,对党和政府的严重侵蚀着实堪忧,不仅反映在经济上,还反映在政治上,产生的恶劣影响严重动摇了干部、群众的政治信仰、信念和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关系到人心的向背,不惩治,确实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二、转型时期腐败及蔓延的成因
(一)体制上的原因。在转型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市场经济体制从建立到完善有一个过程,在这个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不可能一蹴而就。以行政审批为特征的计划经济管理色彩依然浓厚。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经济指标、发展速度,成为考核地方行政官员的主要指标,极大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干预经济的热情,政府逐渐成为经济生活的主体,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党建,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的大前提下,加之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措施都没有及时跟上,造成的实际情况是一手硬一手软。
同时,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理论准备明显不足,改革、探索中的人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反映在现实生活中:法制不健全、法律滞后,司法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反映慢、干预慢,致使法律真空、法律间隙大,经济管理中的漏洞多、监督滞后,甚至出现监督空白。
(二)文化、思想上的原因。改革开放焕发了巨大经济活力的同时,也由于国门乍开,经济浪潮扑面而来,夹杂裹挟着西方的各种文化思潮涌入,冲击着人们的思想。加之,中国的封建历史漫长,各种腐朽、没落的封建思想也随之陈渣泛起,诸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封妻荫子、衣锦还乡等官本位思想大行其道。各种文化混 杂,一部分人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冲击下,对金钱至上、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津津乐道,羞耻感沦丧,“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腐”严重动摇了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些思潮成为腐败滋生的诱因。
(三)用人的原因。综观各类被查处的腐败案件,人们说,最大的腐败是教育的腐败,因为科学、教育是国家兴盛的柱石;有的说最大的腐败是司法的腐败,因为司法决定社会正义、公理的前途和命运,它的腐败使公民行为失去规范。其实最大的腐败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即吏治的腐败。历史上,没有比卖官鬻爵更能催化一个朝代走向覆亡,更能激起天下百姓的痛恨。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切腐败追根溯源都是吏治的腐败,每一个被查处的大案要案里几乎无一例外地有买官卖官的黑幕。“成克杰案”中,一个副县长以火箭般的速度提拔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秘书长的位置;“慕马大案”里的沈阳市烟草局长、公交总公司的总经理,非常规提拔的背后无一不是钱权交易。这些人信奉的是钱能通神,把党的干部路线变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五毒书记”张二江什么都敢卖。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当上书记的?所以用什么样的人?怎样用人?怎样监督干部?怎样监督领导干部?应该是各级组织部门长期致力研究的课题。
(四)特权的存在。改革的实质是解决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但围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进行的深化机构改革,精简政府官员、合理配置职权,以削弱和革除普遍存在的形形色色的特权。事实上,形形色色的特权已成为某些领导干部堕落的“催化剂”,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腐败成了经济发展的附生物,政府权力物合化,即权力成为政府、部门获取利益的条件,失去监督的权力向着公共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演变,权权、权钱、权色交易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没落阶级思想的鼓动下,愈加显得理直气壮起来。
三、反腐败的对策
(一)思想、文化建设。转型时期的反腐败工作首要的是要加强思想、文化教育,这是治本之策。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精神总领全党的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用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去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结合改革、发展中具体鲜活的先进事例教育鼓舞广大党员干部,培养他们崇高的道德情操、信念追求,防止庸俗、腐朽的封建思想、西方拜金主义、享乐文化的侵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上梁正、中梁稳,下梁也就歪不了。要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为我所用,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要赋予其崭新的内涵,诸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尚的道德情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古道热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广阔胸襟和心怀天下苍生的深厚的人文关怀,用深厚的文化底蕴克服浅薄的世俗眼光,创造适合我国国情的、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的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潜移默化于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培养他们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怀,增强抗击各种腐朽思想的素质,立于时代潮头,拒腐蚀不褪色。
(二)加强选人、用人的制度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要将选人、用人规范化、制度化,要借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建立配套的察人、用人责任机制;要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加大选拔、交流、轮岗力度,激活人事体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已为无数的案例、无数腐败分子的言行所证实。要切实探索和建立起日常监督体制,切实改变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无权监督的状况。用实际的监督成效,破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庸庸碌碌,无所用心,不关痛痒、不切肌肤的好人主义的庸俗官僚主义网。
(三)加大纪检、监察的权威和力度。要提升纪检、监察的权威,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升格、垂直、扩权、增职等方式都可以考虑,赋予其更大的权力,以适应反腐败形势的需要。通过大要案的查处,探索和思考、总结其中规律性的因素,形成治本之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