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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村级政权机制强化执政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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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村级政权机制强化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并要求“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此,**县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党办、组织部、纪检委、党校、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基层,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和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及有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下发了调查问卷,走访了当地农牧民群众,听取了村干部开展工作情况汇报,调查表明:村级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村级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一、 村级组织工作现状

(一)民主选举全面推行,民主管理基础得以加强。20xx年年初,全县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以村党组织建设为龙头的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其他村级配套组织,使村级组织网络不断健全。这次村两委班子的换届,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程序操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操作程序规范。选举前,各村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村级简报等形式,公开选举工作方案,成立选举领导小组,确定选举投票站,设立填票室,保证选民按自己意愿填写选票。选举中,选举领导小组把选民联名提名或村民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发到各村民小组进行充分酝酿,并张榜公布,然后召开村民大会进行选举。在换届选举中规范了选举的操作程序,包括统一印制、发放选民证,委托投票的手续办理,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等等。

(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普遍实行,民主决策制度日趋完善。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乡村两级均成立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司法局、农经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精心指导。全县41村都均设立固定公开栏,坚持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三老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发展党员情况、计生指标、粮食直补、土地发包等内容。各村每年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村里的村务和财务情况,征求和听取大家意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同时结合实际,部分村制定了《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的推行,充分发挥了村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有效避免了村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三)民主监督机制得到强化,村政廉洁有了制度保障。为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做到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全县41个村均成立了理财小组、监督小组和议事小组,各乡镇在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分别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监督:一是每年对村财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把村民比较关注的村干部报酬、集体地发包、低保发放、三老人员补贴等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二是实行村帐乡管,定期审核;三是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民主议事、理财、监督,建立村级议事、理财、监督三个小组,使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20xx年,县委组织部又下发了《农村规范化管理手册》,对村级组织的职责任务、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村级民主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党员管理、村干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规范化运作。

二、村级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对狠抓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困难和矛盾,村级组织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总的来说,村级组织的工作发展还平衡,有部分村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以及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群和党群关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委干部素质偏低。全县经过第七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村干部队伍结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但村干部整体素质偏低,部分村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与农村工作的新形势不适应,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畏难情绪严重,工作主动性差,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开拓进取精神。部分村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自身能力不高,在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效果大打 “折扣”,部分村干部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时,致富无门,带头无方,守摊子,混日子,当“维持会 长”,使得农村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善。

(二)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现在农村各项检查、评先评优等项目繁多的工作,使村干部几乎从兼职转变成“脱产专职干部”,而且村干部做的都是硬工作,端的却是泥饭碗,繁重的工作与微少的政治经济利益之间存在巨大反差,使得村“两委”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一些自谋发展的“挂名”干部越来越多,许多工作得不到落实;一些村干部误工补贴难兑现,撂担子不愿干的现象时常发生。

(三)村级各个组织关系不协调,职责不明。调查表明,**县在第七届村“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采取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主要成员进行交叉任职,这一方面固然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摩擦,缓和两者的矛盾,但是弱化了村委会的自治功能。在客观上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两委”关系的确定、职责权力的划分较为抽象,缺乏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规范动态运作制度不健全;在主观上由于村干部对《组织法》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思想文化素质不高,仍然存在传统的集权思想和特权观念,村级各个组织关系不协调、职责不明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村级班子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出现“两委”争权、独权、揽权、越权等现象,“两委”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削弱了整体战斗力。个别村级班子民主集中制难落实,村内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班子成员互相猜疑、忍气吞声,难以形成合力。

(四)村级民主管理尚未真正到位。目前仍有部分行政村负责人缺乏民主管理意识,在村级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没有按照民主决策的要求,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策。如在村集体工程项目投入、村集体经济的发包等方面,事前、事后没有进行及时公示,没有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在实践中存在着随意性、零散性、形式化和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五)村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规范。突出的是财务公开问题,有部分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栏已成摆设,存在着内容不全、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很难看懂、时效性差等问题,如财务公开严重滞后,财务收支情况两三个季度,甚至跨年度不作更新,对群众提出的有关财务账目的质疑置之不理,使得村务公开形同虚设。

(六)民主监督机制尚欠完善。理财、监督、议事三个小组虽然在形式上赋予了很大的权力,理财、监督小组不盖章不能报销。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村主任签字同意报销,后由出纳付账,再由理财、监督小组审核同意盖章报会计入账,这样,村务监督、理财小组的监督、理财变成了事后监督、理财。同时,村级民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时松时紧的现象,乡镇对村的民主管理缺少有效地检查督查,其真实程度和效果往往是依靠村干部自身的觉悟。

三、对改进村级组织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站在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探索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认真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党对农村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提高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真正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一)明确村级组织设置和职能。行政村因设村党组织(含支部、总支、党委),村民委员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村民议事、理财、监督小组等组织。村级党组织履行组织领导职能,村民委员会履行决议执行职能,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履行团结协作职能,村民议事、理财、监督小组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村民议事、理财、监督小组等村级配套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类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二)理顺各个村级组织的关系。村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是村里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讨论决定村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村民自治,负责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办理村里公益事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承担本村服务和协调工作。两者之间在地位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工作目标上是合作统一的关系。因此村委会及其成员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维护和服从党支部的领导,村支部及其成员也要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组织法》,带头维护和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彻底摒弃“家长式”、“一言堂”的工作作风和一切由支部说了算的思想,支持村委会工作。“两委”都要围绕一个共同目标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党章、《条例》和《组织法》规定,合理界定农村党支部的职责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村党支部的职责应侧重于宏观性、政策性、方向性、全局性的大事,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村委会的工作应侧重于具体的、事务性和执行性的要求。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如村支部职责为: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带领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抓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农村稳定。村委会职责为: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维护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村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组织在基层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村团支部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村妇女代表会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农村妇女代表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村民兵组织是农村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村民议事、理财、监督小组代表村民行使民主议事、理财、监督职能,在村党支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村民负责。

(三)健全和规范村级组织议事规则。1、建立健全“两委”工作协调和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建立《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每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和本村实际,制定任期内工作目标,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党建工作等。任期目标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实施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村民通报。二是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有紧急事项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一般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四是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一般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讨论本村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讨论本村生产承包经营中的问题和兴办本村公益事业的有关事项;及时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委会工作、评议村干部工作、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2、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村党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二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委会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二是建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本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监管规范、公开结果、多数村民同意的原则,以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公开内容上,除上级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法规,乡(镇)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外,领导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检查通报制度、监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等也要公开,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公开。公开形式上,坚持简明、实际、实用的原则,以公开栏为主,以广播、会议材料等公开为辅,什么形式方便,什么形式有效就用什么形式。在公开时间上,要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三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理财、监督小组的作用,重点建立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代管制度等。

(四)创新机制,实现村级组织运行活而有力。1、创新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明确选人标准。坚持用市场经济的眼光看人,用科学发展观的标准用人。新时期村干部应该是人品好、观念新、党性强、水平高的多面手,具有“敢干事的思想,会干事的素质,干成事的能力”。具体来说,应该具备“一个坚定、两种能力、三种品质、四种水平、五种意识”的人。即政治坚定;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办事公道、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的品质;有思想水平、工作水平、领导水平、政策水平;有市场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科技意识、人才意识。二是拓宽选人渠道,实行“内选”、“外引”、“下派”相结合,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广开视野选拔村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的渠道。“内选”,即从本村致富能人、科技示范户中选拔,从优秀青年、退伍青年中选人;“外引”,即从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还可以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这也是优化村干部结构的一种探索。“下派”,即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可以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采取“党委定职数、群众定去留,竞争定岗位、依法定任免”的办法,坚持公开选拔制度,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和直选制度(村民选举)选拔任用“两委”班子。四是深化村级体制改革。加大合村并组力度,对人口少、规模小的小村、穷村、弱村因地制宜进行撤并,保持一定的村级规模,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用,双向进行,达到既配强村班子,又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2、创新村干部培训机制。村干部主要来自本村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是困扰农村工作的首要问题,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因需施教。一是健全网络,经常性培训。通过联合办班脱产培训的形式,对优秀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以县委党校为阵地对村“两委”正职优先培训;以乡镇党校为阵地对其他村干部进行经常培训;对新任村干部实行岗前培训。二是合理安排内容,有针对性地培训。以县委党校为阵地抓好村干部的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乡镇党校主要抓好村干部市场信息、实用技术知识的培训。三是拓宽途径,形式多样地培训。除了在教室里学书本知识外,还要采取带出去“看”,以活动“引”,依托基地“训”等形式,在实践中锻炼培训,甚至还可以派到外地挂职锻炼。要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硬办法不准用,软办法不管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努力提高村干部懂理论、熟政策、通科技、善管理的能力,增强村干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抓好后备干部培养。重点在农村培养一批有强烈为民服务意愿、有较高文化素质、有公道正派作风、有带动力的致富能人列入到村委后备干部中,使每村都保持有3名以上的村后备干部,并实行专人联系、培养锻炼、滚动发展和动态管理。3、创新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除了坚持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外,还要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责任考核细则,规定村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述职评议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评优评先和报酬挂钩。建立工作责任、工作结果公示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级干部的工作目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公示,离任时上级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审计。通过对村级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工作职责、教育和培训、请销假制度、考评和奖惩、报酬和待遇、诫勉制度、监督制度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提高村级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4、创新村干部处罚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格村干部的界定和处理,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如:建立谈话诫免制度,对工作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村干部,由乡党委谈话诫免,一次亮黄牌,两次亮红牌免职;建立工作处罚机制,能上能下机制,对在工作不力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以处罚引导村干部有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责任感和压力感。5、创新村干部激励机制。一是实行村干部结构工资制,即村干部工资原则上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效益工资三个部分构成。根据所在村的规模、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实绩来确定报酬。二是争取政策,解决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采用“职级+年限+绩效”的结构保险机制,采取县、乡、村和个人各筹一点的办法,逐年为村干部投保,任职一年则投保一年,让他们干有所为,退有所安。三是广纳贤才,大胆地把那些文化程度较高、经济管理能力较强、工作出色的年青村干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程序考试考核聘任录用到乡镇干部中,达到“提拔”一个,激励一批的效果。四是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工作出色的村干部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并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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