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师德承诺
我是人民教师,我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为了展示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努力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我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谈吐文明,举止文雅,衣着得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思想品德,学习能力,身体和经济条件有困难的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健康,使学生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
4、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财,不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不搞有偿补课。
5、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工作不马马虎虎,敷衍塞责,做到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