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二十一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陈述与保证
1.1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定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受益人签定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币种),金额(大写)。
第三条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具体保证范围以乙方与受益人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六条保证期间
6.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反担保措施
7.1主债务由下列当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7.1.1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2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3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4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8.2保证期间,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偿。
8.3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万分之伍比例支付担保费。
8.4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罚息。
8.5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
8.6.2甲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8.6.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8.6.4甲方丧失商业信誉;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
8.6.6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评审费、担保费。
支付标准:担保年费率为担保金额的;评审费率为担保金额的%,主债务履行期超过壹年的,主债务履行期内每年度交纳一次评审费。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经乙方同意后,每日按迟延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罚金。
9.3甲方提前清偿主债务的,乙方以月作为时间计算单位,退还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期间相应的担保费。
评审费不退还。
9.4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9.5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9.6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9.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9.8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9.9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10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
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9.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3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
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4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实乙方债权。
9.15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1.4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务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定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条保证合同的签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与受益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质押登记手续。
12.1.2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4.1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还款后,乙方有权委托受益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4.2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受益人处开立的账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三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甲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工程部审核落实项目工程管理内部承包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自愿签订本施工管理内部承包责任合同,保证严格遵守并执行所有内容,承担各项责任。
一、进场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及预算书进行审核,弄清所有施工环节点,做好现场技术交底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表。若发现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图纸标识有误而无法施工时,应事先报告给项目部,重新确定设计方案后再进行施工。如乙方不按照图纸施工或私自与业主商定改变施工内容和方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和项目部及其它质监人员到现场检验工序施工情况,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为乙方办理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移交手续后由乙方按规定时间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若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等待上道工序整改完毕或确定整改方案以后再办理移交手续,并重新调整乙方某阶段的进场时间和完工时间后乙方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否则影响施工质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用材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
天以上安排好各项材料用料计划并仔细审核材料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并以详细清单形式上报给项目部,如不及时上报或尺寸差错影响工期和造成材料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及时上报但甲方未及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停工待料的,甲方补偿给乙方停工期间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元。甲方保证材料按预定的时间及时送到工地,乙方当即进行材料验收并核对数量,无误后签字认可,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尺寸有误时,应当即要求调换,否则导致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小五金、配件、辅材等小宗材料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材料员要求有义务将材料搬运上楼到工地上。如发生材料质量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或造成甲方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赔偿。
材料控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或由甲方制作后由乙方签字认可。
四、乙方施工质量责任: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在保修期内必须保证保修,施工保修期为
,如需维修而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保修时,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实际发生的工资款支付给保修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公司《施工管理标准手册》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操作。若因违反其中任何条款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在内部核算上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以上
元以下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甲方视情况而定)。乙方承担工程保修责任并负责保修工作。乙方若离开甲方公司,甲方仍有权对乙方追偿。
乙方施工过程中若未按质量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期间的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返工引起逾期完工,按本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各项文明施工标准严格现场管理,让业主满意。乙方保证每天到现场时间不少于
小时,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负责办理各项验收及变更等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时交甲方工程部审核和存档。
六、乙方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落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人身安全、伤亡、消防、偷盗等事故发生,在内部核算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一切实用工具(含钻头、铅笔、漆刷、刀片、批刀、毛巾等)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资金目标管理责任:乙方应在此指标内合理控制使用,工程经费以此指标为最高额度,无特殊情况超标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内资金结余部分按公司分配政策进行分配。资金由公司财务根据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及时予以发放支付(详见附合费用支付单)。因乙方管理、施工质量或进度等原因造成业主不支付工程款等情况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行支付所有费用。
八、装饰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规范填写的施工日记及各种现场填写的表格等资料上交甲方公司,并配合做好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凡不交者或不真实填写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获得业主、监理方及甲方优良工程评定的项目或因丙方优良表现获得客户好评并使甲方承接到客户介绍新的工程业务等情况,甲方根据丙方表现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十、乙方在按图施工正确的情况下,如甲方或业主要求整改,必须由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给乙方,注明整改方案,因工程整改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个工时
元,但增加的工作量应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审核予以认可。
十一、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终止内部承包,乙方应配合作好项目的人、财、物、料、图纸等的交接工作。乙方不配合交接或拒绝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予结算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违约条款: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除要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1.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承接装修工程者支付违约金
元。
2.没有签署工程变更联系单,私自给业主增添工程分项或工程量或改变施工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无故克扣施工人员工资,支付违约金
元
4.不经甲方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停工者,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执行质检人员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单内容的,支付违约金
元;
6.拒绝执行工程部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各项及总体验收质检意见的,支付违约金
元;
7.乙方收取业主好处或擅自接受业主宴请吃饭等情况的,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三、乙方已仔细阅读本承包责任合同及合同附件(开工通知书、综合人工费用计算方法、费用支付方法、施工管理标准等),无任何异议并签字认可。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竟争力度,认真贯彻gb/t19001:20__与gb/t28001:20__管理标准,甲、乙双方对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劳务管理、综合治理等签订以下责任合同。
一、 目标:
1、总体控制指标:(保证项目:每一条不合格扣30分,扣完为止)
①杜绝死亡事故零起、重伤事故1次/10万工作日,轻伤负伤率频次小于等于1次/1万工作日;
②集体中毒事故零起;
③火灾事故零起(经济损失小于200元/次);
④失窃事故经济损失累计20__元以下;
⑤无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因公司工资支付不到位除外);
⑥无刑事案件发生;
⑦第三方检查受到通报批评处分频次为 0次。
⑧其它: 。
2、分项控制目标:
a、职业健康安全:
① 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率 95 %以上;
② 公司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 50 %以上;
③ 第三方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 %以上;
④ 贯标内审:合格率100%;
⑤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月报报送率100%(每月25日报送,超过视为不合格);
⑥ 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月度统计表报送率100%(每月25日报送,超过视为不合格);
⑦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月度统计表报送率100%(每月25日报送,超过视为不合格);
⑧ 无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现象(由公司采购、安排的,项目应向质量安全监督部提出书面报告)。
b、劳务管理:
① 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率95 %以上;
② 公司月检:合格率 100 %以上;
③ 第三方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 %以上;
c、综合治理:
① 治安案件 1 起;
② 暂住证办证率 95%以上;
③ 保安员月度考核表齐全;
④ 工地宿舍住宿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hy/zys-gl15-1999)中“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二、考核办法:
① 考核时间:工程竣工后7日内。
② 计分办法:75分以下为不合格;75分(含)~85分为合格;85(含)以上为优。
三、考核对象:项目部管理人员(包括特殊工种人员)
四、奖罚办法:
①不合格:项目经理、安全员罚1000元,特殊工种人员罚300元,其余每人罚500元,项目部通报批评,并按《员工守则》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②合格:项目经理、安全员奖600元,特殊工种人员奖200元,其余每人奖300元。③ 优:项目经理、安全员奖1000元,特殊工种人员奖300元,其余奖500
元。
④ 若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本制度第八章的相关规定的,按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检查记录:
①公司检查记录:
3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4职业健康安全
5劳务管理
6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合格率优良率
7职业健康安全%%
8劳务管理%%
②第三方检查记录:
序号项目检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单位备注
1
2
3
4
5
6
③贯标检查记录:
序号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备注
1
2
3
4
5
6
7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共同商议。
甲方:
主管代表:
200 年 月 日
乙方: 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200 年 月 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贯彻甲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_____,提高经济效益,贯彻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持续改进,确保生产安全与健康的方针,时时事事都注意职业健康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经_____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建工/劳务公司施工班组(下称乙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事项:
第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施工
一、甲方应负责的事项
1、乙方工人入场后,甲方有关领导(工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有关部门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_____教育,并留书面记录。
2、乙方施工生产中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出好成绩,施工季无重伤、死亡事故、中毒、轻伤事故、无重大违章行为、无劳资纠纷,按《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乙方所有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甲方必须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应负的责任
1、经甲方允许乙方分包的,乙方应在所有分包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必须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由甲方保存。
2、乙方领导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学习。乙方班长要组织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周至少三次应留有记录(书面材料须在当月25日之前送甲方安全员一份))。
3、乙方进入工地的各种人员要相应地固定,不得单方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报甲方同意,乙方进场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及时将名单报甲方,包括从事建筑施工的各种证件,特殊工种(如焊工等)应具操作许可证,进场交甲方保存,另交二张一寸照片,作为制备出入卡用。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劳务管理制度。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做好进场人员的劳务手续的办理、登记及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执行国家、省、市的规程、规范、规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务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如有违者,按《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罚,严重的,甲方可提请市、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站进行处理。
5、乙方应根据人数配备_____或专职安全员:_________人配_____安全员1人,_________人配专职安全员(名单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专职安全员要持有效证件。
6、乙方应在签完本合同后按每十五人抽一人的原则,配备义务治安消防员,并将名单报送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
三、责任划分: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如属乙方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引起的,事故的处理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按照本制度及厦门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罚款。
第二条 治安、消防、保卫
为了搞好综合治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秩序和公共职业健康安全,防止打架斗殴、流氓、_____、火灾事件的发生,承包单位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六不准:不准在公共场所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不准酗洒;不准赌博;不准损坏公司财产;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窝藏包庇坏人,不准在现场擅自使用明火及生活区擅自接拉电线、擅自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油炉、火炉、煤炉、液化汽灶等器具,杜绝火灾事故。
二、在外架、施工现场、仓库、木工场等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三、严禁所属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一经发现以破坏生产论处并给予当事人及所在班组经济制裁。
四、各区域内部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网、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消防栓、消防水管,未经充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
五、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六、乙方人员在外一切行为,不代表甲方。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者,承包班组必须接受公司或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罚。根据违反合同条款的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将分别酌情给予当事人或班组进行赔偿损失、罚款,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满分200分,140分为合格)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总分200分)
备注
1
2
3
4
二、记分表
月份
得分
记录人
记录时间
备注(注明进场、退场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任务完成后,最后一人办理离开手续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项目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组一份,承包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_________元,情况严重的,罚款_________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_____用品;
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 擅自改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职业健康安全标志;
1.5 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 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 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 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 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 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 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12 不服从管理,拒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_____、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 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16 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_________元,情节严重的,罚款_________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1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2.2 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2.3 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2.4 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2.5 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2.6 唆使、_____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事的;
2.7 不服从项目、公司管理的;
2.8 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2.9 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
2.10 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定职业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2.11 未做到落手清的;
2.12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2.13 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14 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2.15 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2.16 因违章指挥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班组成员罚款1000-30000元,班组(队)长罚款5000-50000元,并由班组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二、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1 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 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3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4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2.1 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每月评分季平均分达220分以上(含220分)的;
2.2 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3 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 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1、将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与劳务决算书一起报送和兑现。
附件二: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凡本公司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搭盖、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属临时住宿范围(下称宿舍区),经批准的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务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劳务班组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住宿人员,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项目部。
二、住宿人员必须办理好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审检证,办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场前,劳务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共同进行验证)。
三、劳务负责人应安排本班组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员,并将卫生值班员名字写于宿舍门口的值班牌上,卫生值日员必须负责宿舍内的清洁卫生、被子、蚊帐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齐摆放的监督等工作,卫生值日员一天内至少不少于两次清洁、整理室容,宿舍内的垃圾由卫生值日员按项目指定地点倾倒。
四、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火炉、煤气灶及其它电热器具。
五、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火线、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带进宿舍区搁置、储藏。
六、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更动、布设。
七、在宿舍区内严禁乱丢烟头、垃圾,乱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八、不得随意带小孩、家属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宿舍区,来访人员经门卫登记后,由接受拜访人员带进,来访人员必须在晚间10点之前离开。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酗酒、斗殴、赌博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十、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门、窗、床、水、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坏、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二、劳务负责人对本班组人、物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六
为了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与条例,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从而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与各安全责任人签
订以下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司机
二、责任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做好行车记录。
7、认真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0、学习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职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幼儿园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七
供电局 xx公司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月份 xx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 xx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证 xx公司用电指标 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xx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xx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xx公司不超指标 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xx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xx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xx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xx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xx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月 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xx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xx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xx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和 xx厂。
供电局 xx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贯彻甲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劳动保护,提高经济效益,贯彻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持续改进,确保生产安全与健康的方针,时时事事都注意职业健康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经_____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建工/劳务公司施工班组(下称乙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事项:
第一条职业健康安全施工
一、甲方应负责的事项
1、乙方工人入场后,甲方有关领导(工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有关部门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三级教育,并留书面记录。
2、乙方施工生产中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出好成绩,施工季无重伤、死亡事故、中毒、轻伤事故、无重大违章行为、无劳资纠纷,按《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乙方所有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甲方必须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应负的责任
1、经甲方允许乙方分包的,乙方应在所有分包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必须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由甲方保存。
2、乙方领导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学习。乙方班长要组织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周至少三次应留有记录(书面材料须在当月____日之前送甲方安全员一份))。
3、乙方进入工地的各种人员要相应地固定,不得单方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报甲方同意,乙方进场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及时将名单报甲方,包括从事建筑施工的各种证件,特殊工种(如焊工等)应具操作许可证,进场交甲方保存,另交二张一寸照片,作为制备出入卡用。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劳务管理制度。乙方应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做好进场人员的劳务手续的办理、登记及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执行国家、省、市的规程、规范、规定。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务合同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如有违者,按《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给予处罚,严重的,甲方可提请市、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站进行处理。
5、乙方应根据人数配备兼职或专职安全员:_________人配兼职安全员1人,_________人配专职安全员(名单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专职安全员要持有效证件。
6、乙方应在签完本合同后按每十五人抽一人的原则,配备义务治安消防员,并将名单报送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
三、责任划分: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如属乙方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引起的,事故的处理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按照本制度及厦门市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罚款。
第二条治安、消防、保卫
为了搞好综合治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本单位生产、工作秩序和公共职业健康安全,防止打架斗殴、流氓、盗窃、火灾事件的发生,承包单位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六不准:不准在公共场所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不准酗洒;不准赌博;不准损坏公司财产;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窝藏包庇坏人,不准在现场擅自使用明火及生活区擅自接拉电线、擅自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油炉、火炉、煤炉、液化汽灶等器具,杜绝火灾事故。
二、在外架、施工现场、仓库、木工场等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严禁烟火。
三、严禁所属人员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一经发现以破坏生产论处并给予当事人及所在班组经济制裁。
四、各区域内部设立的警告牌、警戒、铁丝网、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消防栓、消防水管,未经充许,不得私自搬动、挪用和任意拆除。
五、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六、乙方人员在外一切行为,不代表甲方。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者,承包班组必须接受公司或当地公安机关的处罚。根据违反合同条款的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将分别酌情给予当事人或班组进行赔偿损失、罚款,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满分200分,140分为合格)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总分200分)
备注
二、记分表
月份
得分
记录人
记录时间
备注(注明进场、退场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任务完成后,最后一人办理离开手续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项目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组一份,承包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_________元,情况严重的,罚款_________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1.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擅自改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职业健康安全标志;
1.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12不服从管理,拒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16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_________元,情节严重的,罚款_________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
2.2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
2.3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
2.4苛扣本班组工人工资,不及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2.5每周三次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况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2.6唆使、威胁或采用其它手段鼓动、纵容工人闹事的;
2.7不服从项目、公司管理的;
2.8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2.9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
2.10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未与项目签定职业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责任合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的;
2.11未做到落手清的;
2.12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2.13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14不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项目的检查活动的,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的;
2.15不及时提交本班组兼(专)职安全员、治安消防员名单及其它资料的;
2.16因违章指挥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班组成员罚款1000-30000元,班组(队)长罚款5000-50000元,并由班组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二、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可以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1模范遵守公司、项目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治安管理制度的;
1.2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1.3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1.4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组,可以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2.1季度或整个施工过程(不满季度的)不发生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劳务手续健全、每月评分季平均分达220分以上(含220分)的;
2.2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的;
2.3整个施工过程中,未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及治安管理合同的;
2.4项目认定的其它情况。
三、奖罚兑现:
1、将罚数额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奖励通知单或违章罚款单,每月与劳务决算书一起报送和兑现。
附件二: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凡本公司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搭盖、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属临时住宿范围(下称宿舍区),经批准的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务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劳务班组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住宿人员,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项目部。
二、住宿人员必须办理好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审检证,办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场前,劳务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共同进行验证)。
三、劳务负责人应安排本班组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员,并将卫生值班员名字写于宿舍门口的值班牌上,卫生值日员必须负责宿舍内的清洁卫生、被子、蚊帐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齐摆放的监督等工作,卫生值日员一天内至少不少于两次清洁、整理室容,宿舍内的垃圾由卫生值日员按项目指定地点倾倒。
四、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火炉、煤气灶及其它电热器具。
五、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火线、汽油等易爆易燃物品带进宿舍区搁置、储藏。
六、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更动、布设。
七、在宿舍区内严禁乱丢烟头、垃圾,乱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八、不得随意带小孩、家属及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宿舍区,来访人员经门卫登记后,由接受拜访人员带进,来访人员必须在晚间10点之前离开。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酗酒、斗殴、赌博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十、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门、窗、床、水、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坏、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一、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十二、劳务负责人对本班组人、物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九
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期,为确实做好火灾防范及安全烤火工作,学校与同学们签定冬季防火安全责任合同,请认真做到、做好。
1、不私自玩火,私自用火。不允许把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带进学校;
2、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如果发现电线、插座、电器有损坏或电灯不亮,不准私自去弄,要立即报告老师。
3、当离开家里和教室的时候要把电源关掉,以免发生短路造成火灾。
4、要学习火灾消防知识,学会简单的自护自救。比如说,使用电器要注意些什么;发现火灾怎样报警(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也可大声呼喊、敲门、唤醒他人知道火灾发生。在打“119”报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详细说明火警发生的地址、处所、建筑物状况等,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前往救灾);发生火灾怎样逃生等。
5、各班下来后在两周内,要上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出一期消防安全板报,各年级的同学写一篇消防安全体会。
6、学生自带烤火用具,如暖手宝等由于操作不当或质量问题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7、严禁 学生在野外点荒及在林坡点火、玩火,一旦造成火灾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火灾并不会凭白无顾地产生,只要我们时刻保持对火灾的警惕,做到不玩火,不放烟花爆竹、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就一定能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
担保人: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债权人)与______________(债务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履行,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_____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订立合同。
一、保证人承诺
1、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处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
二、担保的范围和期间
1、本合同担保人所担保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______年,自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届满之日起算。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四、担保的责任
1、保证期间,自国恒投资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该《合作协议书》履行期满后两年为止。
2、《合作协议书》续签,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协议书》经债权人、债务人修改和补充,只要是上述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文件,无需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保证人如果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保证人有权过问《合作协议书》的执行情况,有权坚持在《合作协议书》范围内履行担保义务。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应有认真履行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资金合作协议。
七、违约责任
1、债权人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债权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2、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3、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债权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向债权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2)不配合、拒绝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3)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债权人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八、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担保人未能按债权人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九、争议的处理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人(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甲方:
一、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二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 单列的1.5%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 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 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 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 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 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 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 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 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 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 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 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 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 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 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 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三
甲 方:
乙 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结合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人为本,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在施工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进入工地之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服从指挥,人品高尚才能进入工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无证件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操作,进入工地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架前必须检验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稳等一切符合规范才能进行作业,谁违章谁负后果责任。
二、班组长经常贯通安全条例,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统一标准即jg59-99的各项指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三、甲、乙双方负责人对职员要经常进行贯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的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指标任务。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组长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有监督本班组长安全生产的责任。并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领导全班组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按质按量的进行生产。
六、乙方在工程中,违规操作,不按安全规定执行或不慎所出现的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即不承担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工地上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甲方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尽其职,认真管理好本职工作。
八、因建筑行业比较特殊,实属高空作业,机械劳力相互配合,室外每项工程都将安全列入首要位置,双方明确责任,按法制性管理生产。
九、以上各条款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原则,并无副勒现象存在,经双方签字或手印盖章后无需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手续经济了结后无相关责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组
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清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清库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责任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签订日期:______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五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将承接到,总造价约万元(以竣工事决算为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度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双方就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党政机关系批示、传递市场信息,协助施工队抓好思想,道德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
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经营,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追收工程欠款等工作。
二、乙方必须服从总公司和分公司领导,并接受公司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
乙方及时组建配备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要对在场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对本项目严格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做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
三、乙方必须承担由甲方和建设方或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责任,按图施工,并对经营工程项目负全部经济、法律和质量终身责任。
四、乙方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该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及人为不可应有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和刑事责任)。
五、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该工程若发生有债权、债务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如工程款没有经过甲方办理手续,恕不确认责任自任。
六、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向甲方上缴工程总造价%的管理费或实际项目利润上缴包干,包干上缴总额为元(未含各项税金和按规定应缴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
七、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总造价%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建筑施工图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承建的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或有关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费,每次叁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未交的承包金应全额缴纳,已交的承包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如果发生纠纷,由化州市杨梅人民法庭处理。
十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白无瑕),黄梁美梦(黄粱美梦),美仑美奂(美伦美奂)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六
资产所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_____、_____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____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__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经营责_____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个月。
第二章?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__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账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____万元;
______年度实现______万元;
______年度实现______万元;
……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____万元,加上确有保证的增值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__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行约定,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账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_____、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_____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_____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_____。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他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_____内清理、结清,呆账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_____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分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___%交纳所得税,___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___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
“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___%,奖励基金占_____%,福利资金占___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奖罚规定
一、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__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____%作为风险基金,存人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二、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三、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四、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经济担保
一、乙方必须以____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二、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__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三、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给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_____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_____,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和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或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和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____________公证处(盖章)
公证员(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七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新兴镇兴隆家苑售楼处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水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标的物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1.1水泥采购: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1.3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费用,同时也包括发票、税金费用。2、 水泥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 交货地点为位于 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 的甲方工地库房。 2.3 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2.4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若双方水泥称重数量出现磅差,当磅差在1‰之內时,以乙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当出现超过1‰的异常磅差时,以甲方过磅的水泥称重单为依据。4、货款的结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4.2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甲方收到结算单后,由甲方在三日内审查完毕并按结算吨数向乙方支付货款,如果结算数量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查对送货小票。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3支付方式:
5、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 6、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货物按照国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标准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标准验收。由乙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并检验,水泥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甲方对乙方同期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认可,以乙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样品品质应达到该条上述规定的标准);如甲方有异议,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委托有关检验机构对试样重新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最终结果。到场时货物必须在现场地磅验收重量,且双方在磅单上确认,乙方可对磅码结果进行场外第三方复核,场外验收的重量如无误,其磅费用由乙方承担。7、 违约责任
7.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7.4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规定,部门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础上,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协议。
一、乙方的管理和责任
1.乙方为承包工程的责任方,对所有承揽的作业项目的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严禁违章操作,杜绝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矿石开采作业期间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发生火灾、触电、爆破、车辆、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名单上报甲方),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事故隐患,督促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文明施工。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安全台帐及事故报告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四不伤害”防范措施。
7.乙方所录用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10.生产现场的管理
a.乙方必须提供给作业人员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b.乙方在矿石开采时,应具备良好的作业工具,在危险的区域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c.乙方的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是否有缺陷。
d.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开采现场的边坡、平台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浮石、险土,以免在开采作业时由于坍塌、落石等引发安全事故。
e.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地的整洁有序及安全通道的畅通,及时收回边角料、废土、杂物等,不得在开采现场放置、堆放其它与生产无关的物件。
f.乙方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严禁在开采现场大小便。
g.生产作业区及生活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h.严禁夜间、雨雪天进行开采作业,下班后必须将大型设备撤离开采区域。
i.乙方必须在作业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区域拉警戒带,平台边缘2米内严禁站人。
j.禁止人员在边坡脚下、平台底部避雨和乘凉。
k.现场安全员应按照甲方安全科的要求每天做到时刻检查巡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工程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科报告。安全员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检,下班后做到先检后下。
l.爆破作业由甲方统一管理,爆破必须提前一天经过甲方审批;严禁私自购买、领用、使用民爆物品。
二、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生产技术,安全作业方面的指导。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水、电等生活条件。
4.对甲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环境,有权拒绝作业。
5.对甲方不合理的生产组织安排,有权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对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权禁止使用。
3.有权对乙方自带工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设备有权禁止使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预押安全生产保证金_____________万元,目的是杜绝“三违”的发生,该保证金的违章处罚剩余部分在停止合同后归还给乙方。
5.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矿。
6.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限令整改,并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法规制度,乙方人员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甲方停产停业整顿、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作业人员造成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施工作业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甲方和周边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执行。
六、本协议与承包合同一起并用,并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各条款由甲方安全部负责解释。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九、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承包期间作业安全,乙方已认真学习并认可甲方提出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施工工作范围:
1.地面________每平方价________元(含走边)
2.地面________每平方价________元(含走边)
3.墙面________每平方价________元
4.楼梯每踏________元(含走边),楼梯地脚线________元/米
5.窗台板每米________元
第二条施工费用据实计算,发生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雇方已将一切保险费用含在总价内结算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条例》、《社会治安综合奖惩条例》、《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条例。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等有关的安全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承诺培训已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间应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实施对承包项目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第六条乙方根据项目作业特点及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作业现场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保证人员安全。
第七条乙方保证在现场进出口醒目处及施工区域等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以及围挡。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乙方在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在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拆装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施工前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没有做好防护准备严禁施工。
第十条乙方施工不得使用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症状的民工,不得使用超过50岁的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检查,对甲方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或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否则,接受甲方给予的处罚,罚款在限期时间内交至甲方财务部,逾期加倍处罚。对于因隐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后果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项目承包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在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找别的队伍的权利。
第十四条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二十
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渣土运输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2.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3.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4.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下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先行代为支付,代付款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回购款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4.施工前应根据________号文,到我区渣土办及时办理建筑废土核准文件和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路线牌,严格使用________管控平台目录内渣土运输企业(车队)的合格车辆,并按要求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
5.现场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6.渣土运输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不宜大于____公里/小时)。
7.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现场临时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
8.乙方在渣土运输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驾驶员未持证上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章载客;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速度不均匀,忽快忽慢且遗漏;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现场道路铺设未符合相关要求。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10.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1.施工及运输过程发生致使驾驶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渣土运输过程中对市政道路、公路及施工现场中的建筑物、可视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及施工运输过程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因乙方怠于承担上述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三、其它约定:
乙方应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废土砂石运输企业(车队)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
四、本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协议,作为bt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或投资建设合作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同。
本责任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存贰份。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 乙方(投资合作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转自法律家
责任合同书 自建房安全责任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 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 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 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 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 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 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 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 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 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 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 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 元罚款;
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 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 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 — 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 — 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 — 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 — 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 —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 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 — 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 — 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 — 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⑥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1、 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6、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