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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兄弟俩的读书心得(六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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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一

《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牧犬兄弟读书笔记6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牧铃的动物小说在作家和少年儿童之间搭建起关于生命、生存、自然等的对话平台,为少年儿童提供了更多的关于力量、意志、精神,关于野性、磨炼、挫折等的思考。阅读并领悟牧铃动物小说所独具的这种深刻内涵,对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桌说不失为一种“精神补钙”。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二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宋钢也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他1岁时,亲生母亲就病逝。8岁时,父亲宋凡平在“文革”中受到非人的折磨。那期间,他和弟弟李光头没有人照顾,他就照顾起弟弟,给弟弟炒菜做饭。他做的青菜或淡或咸,可是总比没得吃要强;他蒸的饭总是一锅夹生饭,可却填饱了自己和弟弟的肚子;在家里揭不锅的时候,他教弟弟用酱油和盐拌着井水喝;在弟弟饿得发昏的时刻,他能翻箱倒柜奇迹般地找到几元钱给弟弟买肉包子;在弟弟被中学生欺负的时候,他总是挺身而出……宋钢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哥哥,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小男子汉。

在小说中,宋钢和李光头如影随形。对李光头,他总是那样慷慨,尤其是自己喜欢吃的大白兔糖,也毫不犹豫地给李光头吃。父亲去世后,他和地主身份的乡下爷爷住在一起,这一住就是7年。作家对宋钢是持肯定的态度的。在他身上,很难找到缺点,即使李光头在家里的长板凳上磨擦时,他也没有兴趣。小说的结尾部分,主要是写李兰死的过程,李兰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调皮的儿子李光头,怕他将来做坏事做牢,对宋钢他是满意的,也是放心的,他紧紧握着宋钢的手,宋钢是个很听话的孩子,知道母亲想说什么,他对母亲说: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给李光头穿。

宋凡平在《兄弟》里,是最值得推崇的汉子,是最有骨气和最懂得关怀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少有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对抱有崇拜之情。他尽管成分不好,可是他上过大学,后来在这个小城中学教书。他的家庭背景决定了悲惨的命运。

小说中,他是以上厕所出场的。当时他急匆匆地上厕所,发现了一个偷窥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李兰的前夫。此人掉进又脏有臭的粪坑时,宋凡平在这个热气逼人的夏天跳进粪坑救人,他身上臭气熏天不在乎,蛀虫在脸上乱爬也不在乎,一口气把他背到2里多外的李兰家。这样的开场,已经给宋凡平的人品进行了肯定。

在他和李兰新婚的那一天,不怀好意的人到他的家里闹事,他以扫荡腿对付。可是在群体围攻之下,他被打得鼻青脸肿,满口是血。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也没有忘记巧妙地教育儿子,说扫荡腿关键的一招还没有使出来。

宋凡平并没有因为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不受到政治的冲击,在运动之初,他手举红旗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那场面是何等的威风。可是,革命形势逆转,他的胸前挂上了小木牌,成为人民群众批斗的对象。他在被打得痛不欲生的情况下,也没有求饶,也没有吭一声,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汉子,连那些革命的打手,被他的骨气吓得退后几步。宋凡平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最妻子的爱和对两个儿子的爱。

在批斗期间,也是妻子在上海治病的时间,对于家里被抄、丈夫被打到、孩子无人看管的情况,远在上海的李兰无从知晓。宋凡平也没有打算让妻子知道,怕她担心。在信中,他写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家里是多么平安。可2个多月后,李兰看到上海的文化大革命也是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从丈夫东倒西歪帖邮票的情况来看,他预感丈夫也遇到不测。为了证实信的可信度,她要宋凡平坐车到上海来接自己。

李兰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妇女,命运注定了她的不幸。在他身怀有孕的时候,第一个丈夫就偷看女人的屁股,即使死了,李兰也没有原谅。就因为这个不争光的丈夫,她不敢出门,不敢上街,怕人耻笑,怕人在后面指指点点。在孩子李光头出生后,也只有在夜晚把孩子抱出来散步。所以多年以后,李光头一直认为月光是灿烂的,这和小时候月下散步是有直接关系的。

第二个丈夫宋凡平的出现,给心情灰暗的李兰增添了亮色。尤其是看到宋凡平魁梧的身躯在篮球场上奔跑时,她的心也跟着跑了。认识宋凡平,她头痛的老毛病也消失了。看来,快乐的心情是可以治愈人的疾病的。在李兰和宋凡平成亲的那天,她带着儿子李光头,用板车拉上简单的行李,朝宋凡平的家走去。那开心的笑,是女人一辈子最幸福的笑,事实上她后来的生活中,没有什么让她能笑起来的了。再婚后的李兰,扬眉吐气地在街上走,无论别人说什么样的闲话,她都无所谓了,她在心灵上找到真正的寄托,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婚后一个月,李兰旧病复发,到上海治病。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和丈夫的永别。2个月后回到家时,李兰看到的是丈夫浑身是血的尸体。她边哭边用井水擦拭丈夫身上的血污,换上结婚时穿的白衬衣。李兰怀着巨大的悲痛,把手头仅有的8元钱给丈夫买了一副没有上油漆的薄棺材。可偏不凑巧,丈夫身高太长,棺材装不下。为了宋凡平能平躺着上路,只好将他的膝盖骨敲断,丈夫才得以平躺着入土。也就在丈夫入棺的前一天晚上,她陪在丈夫的身边睡了一夜,这个夜晚,是她一生中最漫长的夜晚。第二次丧夫,李兰觉得天都塌了。

为了表达对丈夫的忠心,李兰以后再也没有洗过头发,直到7年后自己将死的前夕才去洗头,她担心在阴曹地府里宋凡平不搭理头发奇臭无比的自己。李兰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的一生多灾多难,她平凡得如同空气中的尘埃,平凡得如同小河里哗哗流过的河水。

以上四个人物是《兄弟》(上部)最重要的4个角色。他们是一家人,是一个整体。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在历史的洪流中很渺小甚至微不足道,可是作家要告诉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人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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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总体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背景人物关系介绍,第二部分是弑父案的发生和审判,第三部分是尾声。在我看来三个部分侧重点各有不同,串联起来层次分明但浑然一体。首先在第一部分,作者花费了很多笔墨来描写书中主角的宗教观。无神论的代表是伊万,他认为神是完全不存在的。早年还撰写过名为《宗教大法官》的文章来批判宗教。暗中指出宗教领袖的存在只不过是人们心中需要有一个权威罢了。今天备受推崇明天就有可能受到唾弃。中间过渡的有费多尔卡拉马佐夫,卡拉马佐夫兄弟们的父亲。一个赌鬼,嫖客,骗子,流氓,各种各样的负面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都不为过。他说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不相信会有审判。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奇怪地爆发出种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和突如起来的思想。在接下来是德里特里卡拉马佐夫,算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基督徒。从现实需要的角度来看待神,认为因为人们需要神,所以神存在。基督徒代表的这边有阿廖沙卡拉马佐夫,自小就进了修道院。他熟读经文,但是并没有在经受过考验。在未完成的第二部中他确实没有经受住考验,过上了之前和父亲一样荒淫无度的生活,但是最后又回归了修道院。虔诚基督徒的代表是佐西马长老,书中并没有提及他年轻时候的故事。他可以洞察人心,可以看到德里特里将要做出不可饶恕的行为,也可以看出阿廖沙面对试探会跌倒。他爱人如己,拖着老病的身体为人们祷告祝福。一个几乎完全活在主内的人物生前活在人们的敬仰之中,死后却因为尸体发愁,被人们怀疑。这完全印证了伊万的话。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高潮,一个看似纠结的弑父案。每个人对这个案子都有不同的观点。德里特里是被告人,一口咬定凶手是斯麦尔佳科夫,费多尔的私生子。伊万认为凶手是斯麦尔佳科夫,但是是在自己默许下犯罪的。阿廖沙坚信德里特里不是凶手。他们每个人的精神都有点问题,或多或少遗传了他们的父亲疯疯癫癫的特点。在最后伊万和斯麦尔佳科夫的对白中才真相大白。斯麦尔佳科夫在伊万说的“一切都是被允许”的鼓动下犯了罪,第二天他就自杀了。伊万出于内疚在法庭上坦白了一切,但是最后并没有影响最终的结局,得里特里被判有罪。

最后一部分是案件结束后的尾声,主要描写了上尉的儿子伊留莎的葬礼,以及关于帮德里特里越狱的计划。这里需要交代下作者的创作背景,1878年5月,陀思妥耶夫斯基年仅三岁的儿子阿辽沙离开了人世。小说第一步完成是在1880年,这个事故打断了小说的进度,也让陀斯妥思耶夫斯基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因为他儿子正是死于是家族遗传的癫痫病。他把对于儿子离世的悲伤写在小说中,把阿辽沙这个与儿子同名的人物设置为,贯穿始末的英雄并赋予它所有为自己敬仰与寻求的美德。这份心痛也被揉和进了小说里,退伍上尉斯涅吉辽夫和他的儿子伊柳沙的故事中。在读最后的部分时,阿廖沙说每个人都会成为坏人,关于小时候的美好的回忆可以阻止做出更大的坏事,我觉得有点违和感,突如其来的画风的改变和前面的内容不是很搭,想来应该是是作者在回忆起儿子时心中的柔软。

全书的三个部分,信仰,疯狂,希望,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幅人性的大网。我不知道脑炎在那个时期的发病率是不是很高,我在每个人的身上都看到了些疯狂的影子,对神狂热的佐西马长老,生活淫乱的费多尔,伊万,德里特里都得了脑炎,几位女主角也是动不动就歇斯底里发作。与其说是疯狂,倒不如说是荒谬,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笔下“一切都是被允许的”。伊万说“这大地上太需要荒诞了。世界就建立在荒诞上面,没有它世上也许就会一无所有了。” 。人的荒谬就在于用自己的意识去思考这个无意识的世界。深受陀思妥耶夫斯基影响的加缪曾说:当人类试图理解的需要与这个世界毫无理性的沉默尖锐对峙时,此种荒谬就产生了。所以伊万接下来说,他知道的是他什么也不理解。所以在这个无法理解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允许的。

任何有意识的个体中都存在这样的荒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社区。卡嘉爱着德里特里带给她的受虐感,同时也爱着伊万;德鲁什卡爱着费多万的钱袋,也爱着德里特里的疯狂。民众爱着佐西马长老的祝福,同时也嫌弃他发臭的尸体。人们渴望自由,但是在自由之后往往迫切的希望把自己的自由交给另一个人手中。卡嘉和德鲁什卡在拜托前一个爱人病态的关系之后又赛跑式的奔向下一个。民众在离开佐西马长老之后又把目光转向了和佐西马长老不和的疯僧。每个人都有一套独立的理解世界的系统。这套系统不能从内部刺探,只能从外部感知。接触够多的人,大概可以摸清楚对方思考黑箱中的线路布局,在无数次短路或者没电流的失败之后。让两个不相干的人来理解对方是很困难的。在别人眼中他们疯狂,在他们眼中别人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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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xx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xx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三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此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独自在异乡闯荡,每到过节时就会思念自己的家人,知道家人登上高处插上茱萸作重阳节纪念时,少了一人来参加。登高:阴历九月九日重阳节,民间有登高避邪的习俗。茱萸:一种香气浓烈的植物,传说重阳节扎茱萸袋,登高饮菊花酒,可避灾。独自流落他乡,长做异地之客,每逢佳节良辰,我越发思念眷亲。遥想今日重阳,家人又在登高,他们佩带茱萸,发觉少我一人。我十分思念家人。

重阳节我们一般到爷爷奶奶家过。但今年我没有回老家,重阳节虽然不是特别大的节日,但是我此时身在他乡,现在我也逐渐明白了就是思念远方的亲人的感觉。这让我想起了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千古名句。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爸爸、妈妈和我一同去登山 。次日清晨,我们一家就开始爬尖峰山但缺少二老。哎,好思念姥姥姥爷。刚到一半,我们就累得直喘气,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歇息。我是不安分的,听着耳畔松涛阵阵,看漫山红叶缤纷,还不忘在林中搜寻一闪而过的小松鼠。最吸引我的是路边的野花。话说“路边的野花你别采”,怎么能不采呢?山花烂漫,鲜艳夺目,点缀在绿草丛中,那么招人喜爱。

我像鸟儿一样,追着蝴蝶雀跃,一不留神,就采了一大把。分了送给妈妈,她们都很高兴,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我们继续向上攀登,途中遇到不少登山的人。我突然记起王维的诗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些风俗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的'体现。

“哇!好美的山哦!”我就回想起我小时候随家人爬了无数次的山,但每次爬山都是姥姥姥爷背我爬的。但我现在在他乡,我猜姥姥姥爷腿脚不利落了,不再是可以背着我上山的体魄了,妈妈爸爸的额头也爬上了皱纹。我的成长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在爱的氛围中成长,我好幸福。成长是个过程,我愿我的成长如爬山一样,有时可以停下脚步,陪伴家人歇息片刻,欣赏路边无限风景,采撷鲜花装点他们的容颜,他们的梦。

山景无限,秋景旖旎,九月九日重阳节去登山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九九重阳是个登高望远的节日,也是老年人的节日。周末,我真希望和爸爸、妈妈一同回老家去陪姥姥姥爷。各地都要组织老年人登山秋游,锻炼身体。随着人们对重阳节的重视,已经博得了大多数老年人的亲睐。最后我祝老爷爷老奶奶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四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 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再续《兄弟》后记。

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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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现实生活中听多了、见多了各种苦难,很多时候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就不愿再读到那些血淋林的场景。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在小说里,我第一次有了恐惧感是李兰不得不继续去丝厂上班时,出门前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拉开屋门抬脚跨出去时的恐惧仿佛是要跳进滚烫的油锅”。因丈夫刘山峰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进厕所淹死了,李兰被迫承受舆论的质疑与打击,随便被任何人嘲笑调侃,造成自卑与绝望,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几个月前我读过简媜一九九〇年五月发表在《联合报》副刊一篇叫《哭泣的坛》的文章,那个自杀的十九岁女孩子在面对办公室男同事喜欢说些“不干净”的话,动则“带黄色纤维的话语”,接着又无辜被卷入办公室的桃色丑闻,受到这些攻击时,作为传统家庭长大的规矩女孩子是抱着多大的恐惧才害怕去上班啊。看到简媜写道:“我们会发现,仍然有那么多人在年龄、学识的虚相里,沿用原欲处理人生,在最容易纳藏贪、瞠、痴的项目里一一逼出原形,我同情他们更甚于怜悯你。”我怜悯李兰,怜悯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可是对人群有了更多的畏惧。

宋凡平的出现,竟让我感受到了《大话西游》里那段经典台词的意义,“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宋凡平的确是位“盖世英雄”,从厕所里拉出全身是蛆的刘山峰,在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情况下把他的尸体一路背送了回去,在所有人都欺负李兰和李光头时,他帮他们抗米做重活,带他们走在阳光下,不再只是怯懦的藏在月亮之下。宋凡平给了李兰安全感、自信、尊严,以及爱情, 说“驾着七彩祥云”娶了李兰一点都不为过,两个家庭重组在一起真是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只是啊,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岂止是他们没有猜到这结局,我们所有人都没有猜到。

先是宋凡平被活活打死,接着是孙伟,以及孙伟的父亲被残忍虐待后选择自杀而死,我看着那些红袖章们如何将这些好人,不好不坏的人,一步步逼死,怎样残忍的对待他们。放下书的那个晚上我依然可以想起宋凡平在车站被活活踢死的样子,孙伟父亲瞪圆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上全是砸碎了的砖头,浑身都是伤口的场景,一夜又是一场噩梦。“人要是真想死了,总能有办法”,李兰对自己说出的这句话,是何等的绝望啊,我想她的尿毒症或许也是她心里想早日去陪宋凡平的一种“表达方式”吧。为何给过她那么幸福的时刻,转眼又全部收回去呢,这样只会更痛苦。想起李兰在宋凡平死后七年都没有洗过头发,觉得洗了头发就对不起他,便知她对宋凡平的深情了。好在,让我觉得有一丝安慰的是李兰在死前死后,儿子李光头、宋钢再次给了她尊严,这两个孩子很孝顺。

比起《兄弟》上部的沉重,下部的基调就要欢快的多了,但仔细一想就会觉得各种荒诞与嘲讽也同样可悲。以李光头、宋钢、林红三人的故事为主线,通过他们的变化,我们可以窥见刘镇的变化,以此作为缩影,我们可以看到更大的社会变化。此刻大概除了一言难尽,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还有,我现在特别不喜欢一句话:你们都会有善报的。

简媜在那篇文章快结尾处写道:“人的一生,就是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灵性与兽欲不断干戈的过程,我们的赤子之心必须通过地狱火炼、利鞭抽打、短刀剜骨而后丢弃于漫漫黑夜的草丛,连饥饿的野兽也闻不出腥味了,那才是美丽的心,尊贵的心。”只是啊,这样美丽的心、尊贵的心真是太少了,拥有的人都拥有闪耀的灵魂。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十年动乱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本文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后来宋凡平被红卫兵折磨致死,只剩下李兰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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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的读书心得篇六

勇敢和智慧是通往成功的钥匙,是拥有快乐的本钱,是通向世界的大门。最近我有幸度的真本书的名字叫《狮心兄弟》,非常感人。

这本书主要是写樱桃谷和蔷薇谷的人民为了自由而对“滕格尔”的极端组织发起毁灭性的打击。他们主要以约拿旦,卡尔,索菲娅,胡伯特,马迪亚斯,其中尤西是他们的叛徒。最后,凭借着他们的胆识与智慧打败了极端组织,但是最后回家的时候只剩索菲娅了。

这书中我最喜欢约拿旦,应为他拥有小孩的年龄却拥有大人的胆量和他为民献身的精神。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受是:勇敢和智慧胜于实力。因为两个村的人民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一起用老土的方法造武器,在没有受过训练的情况下,用自由为自己的信念,把勇敢和智慧设为自己心灵的武器,打破邪恶的力量,成功夺回了“自由”。

由此,我联想到了我自己,因为我的胆子小再加上没有办法克制2g的重量,所以我不敢做过山车。读了这本书,现在我明白了,其实没有什么,这点小事对于人家死人和流血的事情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现在,我下定决心,下次去游乐园一定要坐过山车。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似乎变得强大了,因为我有了胆识和智慧。但是,我仍然需要实践去完成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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