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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与完善

小编: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地处北京西南郊,是一座综合性核科研基地。从90年代开始了核应急准备工作,随着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与完善,我院在规范核应急管理基础上,逐步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2008年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7个应急专业办公室,涵盖了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等事故事件应急管理,本文论述了我院现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统一有效指挥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与协调,逐步形成简洁高效的生产事故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原子能院的科研生产安全开展。

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得到了长足进步。在消防、地震、洪水、核事故、森林火灾、海上搜救、矿山和化学等领域,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由国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组成的五级预案体系,2007年完成了立法建设,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结合实际,建立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建立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首先要确定与生产安全有关的事故类别,进而明确生产安全应急体系涵盖的事故救援体系。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体制按照灾害种类可以划分4类,包括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等。

对于原子能院这样的核科研基地,核与辐射事故是生产安全事故重要组成,核事故应急工作开展的较早,90年代建立了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工业安全事故、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也是借鉴核应急管理经验和运行机制相继建立的,同时,也意识到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火灾事故、安保事件等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生产安全,并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将这些事故事件应急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管理,因此,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应急按照事故种类应划分为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消防事件、自然灾害、安保事件、公共舆情等,针对这些事故院建立与之对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主要依托常规运行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主要由应急组织、应急预案、运行机制、后勤保障和应急能力保持等五个部分组成,应急准备工作也主要围绕这五个部分开展的,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组成部分,又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功能模块(组成见下图),纳入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按照各级组织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管理要求,定期监督检查其运转情况,并持续改进。

应急组织、应急预案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的基础,接下来本文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改进建议等进行论述,旨在加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与融合,逐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二、统一指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原子能院常规管理体系为院-所-室三级管理,应急期间,为保证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别于常规管理体系,坚持扁平化管理,即应急指挥―应急救援队伍两级响应, 应急响应中每位应急指挥领导负责的应急救援队的应急响应。原子能院已建立了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类组织体系的应急指挥按照应急需要由一个或多个院领导、职能处室领导担任,应急办公室挂靠在各职能部门,包括保卫处、综合计划处、院办公室、安防环保处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基本一致,由院属各单位组建(反应堆运行组除外),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队伍下设若干现场处置小组,处置小组组长由室级单位负责人担任。

目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针对单一事故应急而建立的,一旦两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多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启动并投入响应,这时会突显各类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接口不明确问题,综合指挥、协调的应急机制有待完善。考虑到原子能院科研生产特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重要性、复杂性,核与辐射事故响应应为各类事故应急首要任务,应急指挥应以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为主,其他事故应急指挥应协助,这需要在应急预案中进行统一规定,取得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认可,并规定统一指挥、现场协调的响应程序, 具体建议如下:

当核事故及其他事故相继发生时,在应急指挥方面,其他事故应急指挥进入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指挥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反应堆现场应急响应由运行副总指挥统一领导,现场响应方面,以核事故响应为主,其他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合其开展应急响应,必要时参与核应急响应,辐射应急同上。这样当进行多类事故应急时,虽然院核与辐射应急指挥将有多种组合,现场救援队伍较多,但应急命令能够集中、统一,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相互协作配合。这需要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修订同时,也需要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应急演习进行检验,包括启动多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综合应急演习、桌面推演,以及各单位应对多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演习等,理顺应急接口关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统一与协调。

三、条块结合,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导则中规定了生产应经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原子能院按要求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发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管理,该预案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内容;各应急专业办公室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等内容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等内容;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执行程序,作为现场处置方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等内容。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消防、防汛等专项应急预案配套执行程序主要为各二级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规程等,原子能院大部分单位有针对性的编制了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一些室级单位也编制了应急预案或处置规程,但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定位不准确、处置规程有待细化等问题,从而致使执行程序管理成为原子能院应急预案体系管理中较弱一环。 我认为规范应急执行程序管理,首先应明确执行程序的定位,执行程序是现场救援响应执行性文件,执行程序应是本单位应对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综合性应急文件,不应作为应对单一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附属文件,这样不仅减少事故应急接口,加强了现场处置行动的协调统一,而且还便于执行程序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的修订、组织应急演习和应急培训等。其次应加强执行程序可操作性,执行程序内容应具体到针对各类事故响应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考虑到几类事故相继发生的应急响应的协调。

综上所述,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虽然已初步形成,但应急工作任重而道远,无论是应急组织体系存在的接口问题还是执行程序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和摸索过程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应急演习进行检验,以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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